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浙江证监局对王忠军、王忠磊出具警示函
央视新闻客户端、浙江证监局 原作者 吴文轩 倪铮
2022-06-06 16:32

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6月6日,浙江证监局发布通告称华谊兄弟主动增减持、公司回购注销股份、股票期权行权等导致累计权益比例减少3.13%,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时,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第七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华谊兄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限华谊兄弟在收到该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总台记者 吴文轩 倪铮)


附全文:


关于对王忠军、王忠磊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王忠军、王忠磊:


你们作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2009年10月30日至2021年12月20日期间,你们持有的公司权益比例由34.41%下降至23.74%,累计变动比例10.67%,其中因2015年8月14日公司实施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累计权益比例减少7.54%;2015年11月24日至2021年12月20日,因你们主动增减持、公司回购注销股份、股票期权行权等导致累计权益比例减少3.13%。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时,你们未按规定停止买卖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直至2021年12月22日,你们才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你们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8号)第七十五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2年5月31日


编辑 辛婧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浙江证监局
展开全文
全文
0字
您已阅读
%
打开新京报APP 阅读更多精彩资讯
相关推荐
华谊兄弟收年报问询函:是否存在债务违约风险
财经
期货交易信披违规被调查、业绩承诺未完成,金字火腿日子不好过
食品
子公司遭遇电信诈骗引热议,大亚圣象如何破局增收不增利?
商业
全国五一劳动奖和全国工人先锋号拟表彰人选(集体)名单公示
第一看点
全国三八红旗手标兵、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名单公布
第一看点
今年一号罚单出台:金正大三年半虚增收入约231亿,涉三宗罪
财经
2021资本市场强监管:8张亿元罚单都给了谁 哪些看门人被罚
财经
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100起涉刑土地违法案件
时事
获中植、仁东参股后明星企业小黄狗归来 东莞地产商增资关联公司
财经
一周酒讯丨茅台举行70年庆祝大会;今世缘回购公司股份
酒业

新京报新闻报料电话:010-67106710 (24小时)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