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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办还是正常办?年终奖如何计税最划算?个税汇算最全攻略来了
新京报 记者 姜慧梓 编辑 樊一婧
2022-03-01 11:08
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2022年3月1日,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正式开始,一直持续到6月30日。在此期间,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办理汇算。此次个税汇算延续实施优惠政策,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者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纳税人,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除自行办理外,也可以选择请单位代办或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具体操作可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对老年纳税人,税务部门提供包括税费咨询、业务指引、全程协助办理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并建立“绿色通道”,缩短老年人的等候和办理时间。

 

1、预约办、正常办怎么选?

 

为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给纳税人造成不便,今年税务部门创新推出预约办税服务,是今年个税汇算的一大变化。

 

纳税人如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需要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期间,每天6点至22点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可预约3月1日至15日期间的任意一天办理。没有预约的纳税人,则可在3月16日至6月30日期间随时登录个税APP办理汇算。

 

两种方式如何选择主要取决于纳税人,汇算从3月1日一直持续到6月30日,时间跨度4个月,全天24小时均可办理,办税时间充裕,无需抢在前几天扎堆办理;如果纳税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尽早完成汇算,那么可以选择预约方式先期办理。

 

还有一种情况是,纳税人收到单位通知,在4月上旬或其他固定时间段办理汇算,这样的纳税人还能提前预约吗?实际上,为保证年度汇算平稳有序,税务部门会分批分期通过单位通知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建议相关纳税人尽量在通知的时间段内办理。当然,如果确需在汇算初期(3月1日至3月15日)申报,纳税人仍然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预约。

 


第一步,登录个税APP,首页点击“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去预约”按钮进入预约功能页面,也可通过“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预约”进入预约功能界面。




第二步,进入预约功能界面后,纳税人需仔细阅读提示内容,点击“开始预约”进入“选择预约日期”界面,选中标记为“可选”的日期后,点击底部“提交预约申请”按钮提交。



第三步,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成功预约”页面,纳税人即可在预约日期当天办理2021年度汇算申报。此外,还可以在个税APP首页年度汇算专题栏查看预约情况。

 

2、年终奖单独计税、合并计税怎么选?

 

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安排,税务部门今年延续实施部分个税优惠政策,其中一项是,年终奖单独计税或合并计税仍可“二选一”,一直延续至2023年底。

 

纳税人选择哪种计税方式才更划算?这主要取决于个体的收入构成。这里提供两种计税方式的计算公式,纳税人可在汇算前自行计算,根据自己的收入构成选择更为划算的计税方式。

 

年终奖单独计税,是将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以得到的数额对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来说,小刘有年终奖5万元,适用10%一档税率;其他综合所得在减去五险一金、免征额、各项扣除后为10万元,适用10%一档税率。

 

单独计税时,小刘的年终奖需纳税“5万元×10%-210(速算扣除数)=4790元”,综合所得应纳税“10万元×10%-2520=7480元”,两者相加,小刘应纳税12270元。

 

如果年终奖实施合并计税,那么需要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纳税,采用的公式为:应纳税额=完成各项扣除后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年度表)-速算扣除数。



假定小刘的收入和年终奖不变,合并计税情况下,小刘的应纳税综合所得额为5万元+10万元=15万元,适用20%一档税率,小刘应纳税15万元×20%-16920=13080元,比单独计税时要多缴税810元。对小刘来说,单独计税更加划算。

 

3、申报信息填错了导致多退税或少补税,会被处罚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4、需要补税但未按期足额补缴,会被处罚吗?

 

根据上述《公告》,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对需要退税的纳税人,如果在之前的年度汇算(2020年度及以前)中存在需要补税但还没有办理,或者税务机关通知之前的年度汇算申报中存在疑点但没有更正或说明的,需要先完成上述工作,再依法申请2021年度退税。

 

5、拒不遵从的纳税人,面临哪些后果?

 

如上所述,需要补税但未在汇算期内申报并足额补缴税款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对于涉税金额较大的,税务部门将进行提示提醒,对提醒后未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督促整改,对仍不改正或者改正不到位的进行约谈警示,约谈警示后仍不配合整改的依法立案稽查,对立案案件选择部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进行公开曝光。

 

税务总局表示,2021年度汇算是综合与分类相结合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之后的第三次,从前两次的办理情况看,绝大多数纳税人能够依法如实办理,但同时,也存在少量纳税人经税务机关多次提示提醒后仍然没有如实申报的情况。

 

6、年度纳税明细里发现了不属于我的收入,该怎么办?

 

有些纳税人在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合并为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时发现,其中存在不属于自己的收入,无形中抬高了应纳税所得额,可能导致多缴税。

 

遇到这样的情况,纳税人可通过个税APP一键“申诉”,税务机关收到相关申诉后会及时核实处理,纳税人可通过个税APP跟踪查询处理结果,无异常后再正常办理汇算。

 

提示:非官方退税攻略不可信,这些费用不能退税

 

每年个税汇算期间,各类“退税秘笈”“退税攻略”便会在网络上流行,有不知情者按照假“攻略”进行操作,税务部门在后台接到相关申报再逐一审核处理,浪费了大量人力和时间。在这里要提醒大家,非官方的“退税攻略”不可信。

 

比如,在2020年度个税汇算期间,网络曾流传公务用车补贴和通讯费补贴可在税前扣除,部分人在个税APP上操作,得到了退税的假“攻略”。谣言传开不久,便有地方单位发声辟谣。

 

海南大学就发布了“澄清公告”,并附海口市美兰区税务局的书面答复:上述谣言存在引据文件适用范围错误、使用标准错误、基本情况错误等问题。

 

就海南大学的情况来看,“通讯费补贴”在发放工资时就已经统一按规定进行了税前扣除,不能再重复申报,“公务用车补贴”也并不是对所有人发放,没有取得此项实际收入的,不能填写在税前扣除。海南大学提醒,要针对自己的实际收入,确认自己所填报的内容符合政策规定,真实填报,以免不诚信申报行为被税务系统记录。


新京报记者 姜慧梓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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