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银保监会于学军谈孙德顺案:并非偶然也绝非孤案,在行业有普遍性
新京报 记者 侯润芳 编辑 岳彩周
2022-01-22 17:39
“从这个案例来看,贷审会的制约作用很难真正发挥。为什么是这样呢?因为贷审会成员和相关部门的干部都是由行政任命的,必须听命于行政领导,上级领导掌握着他们的生杀大权,所以自然形成有效的约束、制衡这样的机制。”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侯润芳)1月21日,在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发起举办的“南方财经法律高峰论坛”上,中国银保监会原副部长级干部于学军在谈到中信银行原行长孙德顺案时表示,孙德顺案件并不是偶然,也绝非孤案,而是在银行业具有相当的普遍性。


还值得注意的是,为何类似孙德顺的案件屡查不禁、屡禁不止?对此,于学军认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一些银行的民营股东在经营理念上有很强的投机性,更有甚者有些企业专门通过掌握和控制金融机构,利用其融资功能给自己融资,甚至把金融机构当成提款机。另一方面,在银行机构的法人治理方面,仍然存在形似神不似的问题。


据悉,1月18日,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五集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四集《系统施治》播出,专题片聚焦金融领域反腐,详细披露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行长孙德顺案。据央视专题片介绍,孙德顺在银行业工作40多年,是中国金融界唯一一名从银行网点最基层的柜面出纳员做起,一步步成长为国有银行总行行长的干部。他自认为业务能力高超,试图通过精心设计来掩盖权钱交易。专题片介绍,调查发现,孙德顺是利用“影子公司”、借助金融手段来完成利益输送的典型,其专业化、复杂化程度相当罕见。他安排两名老部下作为代理人,开设了两家投资平台公司,两家公司前台的所谓法人,实际只是为孙德顺代言的“影子”。


专题片还介绍,孙德顺案凸显出管住信贷审批权这一关键权力的重要性。银行贷款审批一般是由贷款客户递交申请材料,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审批,而孙德顺却经常直接与企业对接,再布置给下属去做,用程序倒置的方式违规操作。按照中信银行的制度设计,行长对信贷审批只有一票否决权,没有审批权;审批必须经信贷审批会议集体表决通过,主要领导必须末位发言。但事实上,孙德顺经常无视这些制度,直接干预信贷审批,银行内控机制在“一把手”的权力面前失去了作用。


于学军在论坛上谈到孙德顺案件时表示,孙德顺案件并不是偶然,也绝非孤案,而是在银行业具有相当的普遍性。“银行的高管作案,其收贿、受贿化公为私,无非是收现金或者是转账,或者用什么形式、方法变个花样,用于伪装、修饰,其实就是万变不离其宗,只不过前一种方式较为直接简单,大众化;后一种较为间接复杂,是在一定高位上才可以做,有的甚至披上一层合规合法的外衣,甚至难以定罪。孙德顺案件可能是后一种形式的集大成者,更为庞大、体系化,交易更复杂,严密而已。”于学军说。


于学军进而提出,包括大型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中小型城商行、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在内,为什么我们的银行业总会发生这类案件,并且屡查不禁、屡禁不止?对此,于学军给出了两方面的原因:


第一,无论大中小银行机构基本上是公有性质,实行特许持牌经营,纳入四级行政管理体系当中。虽然有不少民营股份参与其中,有的上市成为公众公司,但在总体的管理框架、体制、理念等方面,仍然是公有制的模式。而一些银行的民营股东,大部分不是真正的实体制造企业,或者说这些企业本身没有很深厚的自有资本积累,它们很多是短期爆发,比如说做平台、中介、流通等业务,大量进行负债经营。就是说,它们的钱并非真正的自有资金、不是自己的财富积累,而是靠大量举债拿到的钱,所以这些企业在经营理念上有很强的投机性,更有甚者有些企业专门通过掌握和控制金融机构,利用其融资功能给自己融资,就是我们现在讲的自融,还有的企业把金融机构当成提款机,大肆侵占公众资金。这几年这类案件爆发了不少。


 第二点原因是,因为受到行政管理体制的直接影响,推崇“一把手”文化,即人财物、项目审批等方面都是行政的最高领导说了算,在银行机构的法人治理方面,仍然存在形似神不似的问题。“孙德顺案件就很典型,比如按行里的行政规定,行长没有贷款审批权,参加贷审会也是末位发言,但他却能够与贷款企业事先进行直接沟通,布置下去,用程序倒置的方法来违规操作。从这个案例来看,贷审会的制约作用很难真正发挥。为什么是这样呢?因为贷审会成员和相关部门的干部都是由行政任命的,必须听命于行政领导,上级领导掌握着他们的生杀大权,所以自然形成有效的约束、制衡这样的机制。”于学军说,总体来看,我们对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解和把握,至今仍有待进一步深化和提高。


于学军最后表示,合规与风险是金融机构的生命线。“银行业各类金融机构作为中介,是专门经营风险的经营管理机构,其实它就是一个企业,一家银行如果合规和风险做不好,就会麻烦不断,严重的必将难以为继,甚至破产倒闭。过去监管部门做过归纳和概括,将商业银行面临的风险分为八大类,就是所谓八大风险,包括信贷、市场、合规、法律、操作、声誉等各个方面,而对这类风险的有效防范,最核心的工作和功夫就在于这家银行的合规和风险管理的能力与水平。可以说,世界上凡是管理好的成功银行其合规和风控水平一定是最强的,凡是失败、破产的银行一定在合规和风险管理上出了问题,出现了很大的漏洞,有的时候往往始料不及。”于学军说。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侯润芳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卢茜

展开全文
全文
0字
您已阅读
%
打开新京报APP 阅读更多精彩资讯

新京报新闻报料电话:010-67106710 (24小时)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