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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界界别提案:建议“陪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新京报 记者 张璐 编辑 刘梦婕
2022-01-02 19:58
建议对用人单位侵犯员工“陪产假”权利的行为规定惩罚性条款。

新京报快讯(记者 张璐)北京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委员网络云采访活动”1月2日举行,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妇产医院儿科主任医师张巍称,今年工会界的界别提案关注“陪产假”的落实,建议将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改为“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减少用人单位经济负担。

 

“陪产假”是为男职工提供的用于照顾、陪伴产妇和新生儿的假期。张巍说,2016年修订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虽然规定了男职工享受15天“陪产假”, 但落实起来还是有难度。

 

市总工会于2020年开展的相关调研显示,41.78%的人没有休过“陪产假”,39%的受访职工不知道单位是否提供“陪产假”,有的单位不提供“陪产假”。虽然有些职工知道单位有“陪产假”,但担心影响工作主动选择不休,其比例达到64.53%。另一方面,按照北京现行政策规定,用人单位需要负责“陪产假”期间的工资,这也是用人单位不愿实行“陪产假”的原因之一。

 

提案建议,加强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建议在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对用人单位侵犯员工“陪产假”权利的行为规定惩罚性条款,形成系统的配套制度和保障制度。

 

同时,从生育保险的层面上保障男性的权益,建议在修订《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立法工作中,将职工休“陪产假”期间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改为“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减少用人单位经济负担、降低用工成本,让更多的用人单位更好地落实“陪产假”待遇。


新京报记者 张璐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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