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讯(记者 李睿阳)近日,北京市民张先生反映,此前他在建国门外大街建国门桥东辅路由西向东行驶时,因违反交通禁令标志指示被处罚。但他认为,该路段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自己属于“被动交通违法”,遂将相关交管部门诉至法院。新京报记者从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12月29日,记者实地探访事发路段,发现在半小时内,共有5辆汽车先后驶入机动车禁行区域。12月30日,朝阳交通支队相关交通设施管理部门回应记者称,已将相关问题记录并交由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跟进处理。
实地探访:半小时内5辆机动车驶入禁行区域
建国门外大街建国门桥东辅路西向东方向为单行线,有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向前直行100米后道路截止,到此,非机动车道可以直行,机动车和行人需右拐绕行。
张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今年4月20日,他正常行驶在上述路段,目的地是东三环方向。行驶不到100米后,突然发现道路左侧和右侧隔离带内有小客车禁行标志,一时未反应过来是何处禁行,待看清标志牌下方小字“辅路机动车”时,已经驶入机动车禁行区域,后被交通监控拍到被记3分、罚100元。
▲张先生提供的其今年春季在建国门桥东辅路行驶时的画面,红圈处为右转路口,他表示,画面左侧的“直行100米进入右转专用道”标志是对主路车辆进行提示用的。 受访者供图
“因为交通标志不明显且靠后,没有注意到前方的禁行标志和右转提示。”张先生认为,该交通标志设置不明显且靠后,同时,左侧的禁行标志被灯杆遮挡,且说明性文字“辅路机动车”太小,无法从远处看清,均不能起到提前警示的作用。
“我被拍下驶入机动车禁行区域时是春天。当时树木枝繁叶茂,禁行标志和右转提示都设置在了树木旁,树叶遮挡下更难提前发现了。”张先生补充道。
12月29日,新京报记者来到张先生所说路段,发现该路段共有四个交通标志。
其中,在机动车禁行区域前约100米、紧靠机动车道的人行道旁,立有“前方辅路机动车禁止驶入请绕行”的提示牌。从该位置向前约10米,机动车路面上有一个已不甚清晰的右拐指示,指向右前方一个宽约5米的路口。再向前,便是机动车禁行区域,辅道两侧分别设置有两个禁行标志——这也就是张先生当时看到的标志。
▲人行道旁立有“前方辅路机动车禁止驶入请绕行”的提示牌,黄色箭头所指为机动车禁行标志,红圈处为路面右拐指示。新京报记者 李睿阳 摄
▲右转路口附近指示,黄色箭头所指为机动车禁行标志,红圈处为路面右拐指示。新京报记者 李睿阳 摄
▲上图同一位置所拍画面,一辆车正按照标志指示拐入右侧路口。新京报记者 李睿阳 摄
记者观察发现,部分司机行至此处会有犹豫观察的情况,有的驶过路口后发现进入了机动车禁行区域,便倒回路口右转,有的索性一路驶进非机动车道混行。当日12:47至13:17的半小时里,共有5辆车驶入机动车禁行区域。
▲橙色圈内的汽车已错过右转路口,继续在禁行区域向前行驶。新京报记者 李睿阳 摄
张先生告诉记者,收到违章信息后,自己也曾回到事发路段进行过统计。5月4日,他在交通高峰时段拍摄了17分钟,发现有10辆机动车有驶入机动车禁行区域的情况,平均1.7分钟一辆;5月8日,他再次来到该路段拍摄了5小时45分钟,其间有123辆机动车驶入机动车禁行区域,平均2.8分钟一辆。
“说明我的情况并不是个例,很多司机像我一样,不是故意违法驶入机动车禁行区域,而是交通标志设置本身存在问题所致。”张先生说。
交管部门:已记录相关问题并将跟进处理
7月20日,张先生向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大队(以下简称“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大队”)、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朝阳交通支队(以下简称“朝阳交通支队”)撤销相关处罚。
对此,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大队在8月2日出具的《行政诉讼答辩状》中表示,因张先生确实存在违反禁令标志的行为,故对其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并在做出处罚前告知其原因,张先生当场提出申辩,因其理由不成立,便当场对张先生做了处罚决定,程序合法。至于张先生所提出的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的问题,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大队表示,张先生存在对现行交通标志、标线错误的认知。
▲朝阳交通支队呼家楼大队于8月2日出具的《行政诉讼答辩状》(部分)。受访人供图
12月30日,新京报记者从朝阳区人民法院获悉,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预计于明年1月作出一审判决。
张先生表示,自己并不是主观想要交通违法,而是因交通标志设置不合理导致“被动交通违法”,因此,他更多的是希望不合理的交通标志能够被纠正,让所有车辆都能够清楚地得到提示。
12月30日上午,新京报记者致电朝阳交通支队相关交通设施管理部门,值班人员表示,已将相关问题记录并交由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跟进处理。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