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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互联网“野蛮生长” | 沸腾年终策划系列④
新京报 编辑 丁慧
2021-12-30 15:47
对伤害市场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垄断,必须坚决果断亮剑铲除。


编者按


2021年,是新冠疫情第二年,也是各项新政在中国“落地生根”的一年。

 

在这一年里,疯狂的学科培训被“双减”摁下停止键;“996工作制”在大厂“刹车”;熟练掌握“打投、控评、互撕”的“饭圈”降温;互联网反垄断进入高潮……旧规改变,新政施行。过去浸润在生活中的、司空见惯的“不合理”,在这一年中,逐渐被重视、被打量、被纠正——到了说改变的时候了。

 

时值年终,在2021年最后一周,我们带大家一起回顾过去一年,公共政策领域的诸多变化,推出“新京报评论——‘破局2021’沸腾年终策划”,希冀通过对政策脉络的梳理与评析,一窥过去一年社会生活的深刻改变,同时为新的一年指引方向,积蓄力量。

 

2022年,生活奔涌而来,别忘了继续向前奔跑。


文 | 刘远举


2021年,是中国反垄断执法空前活跃的一年。

 

反垄断风起云涌,监管机构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的决心和力度,比各界所想象的还要大。互联网领域作为重点行业,经历了强监管风暴。


经典的“二选一”

 

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分析研究2021年经济工作时,提出要“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


4个月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文称,阿里巴巴集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处罚182.28亿元。这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一笔罚款。


在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2条;《电子商务法》第22条、第35条;《反垄断法》第14条和第17条;2015年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以及省级《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相关规定,都明确禁止排他性交易行为,也即“二选一”。


但“二选一”的执法一直以来都是一个难题。


首先,电商虽然发展多年,但放在长时间尺度来看,仍然是新业态,再加上电商新模式层出不穷,模糊性空间较多,这使得执法难度更大。

▲4月12日,上海某英文外卖平台因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被上海市场监管局予以行政处罚。图/该公司官网

 
2021年3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出台的《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相对以往的规定,此次的具体条款更细化、更具有可操作性。
 
这一年的7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互联网领域二十二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涉及滴滴、阿里、腾讯、苏宁、美团系公司,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50万元人民币罚款。


7月1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又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依法禁止虎牙公司与斗鱼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并。

 

8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称,对美团收购摩拜未依法申报开展调查。

 

10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美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餐饮外卖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美团停止违法行为,全额退还独家合作保证金12.89亿元,并处以其2020年中国境内销售额1147.48亿元3%的罚款,合计34.42亿元。

 

相关调查、处罚密集落地,意味着,互联网反垄断,进入一个高潮。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对互联网领域十起案件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图/市场监管总局官网


前沿的“互联互通”

 

“二选一”在法理上的讨论相对清晰,与之相对应的是,另一个关系到每一个中国人的政策:互联互通。

 

9月初,工信部召开“屏蔽网址链接问题行政指导会”,要求从9月17日起,各平台必须按标准解除屏蔽。

 

10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明确了超大型平台的认定标准,并为超大型平台设立了公平竞争相关的多重义务,要求平台间享受同等的权利和机会,必须向其他平台的店铺开放。

 

此后,主要平台也都对此作出了回应。

 

9月17日,微信发布声明,开放了一对一聊天场景中访问外部链接。同时为用户提供自主选择功能,设立外链投诉入口。

 

与此同时,阿里系生态下的盒马、1688、菜鸟裹裹、优酷视频、高德打车、饿了么外卖、飞猪、哈啰出行等大量产品均已在微信开通小程序,可通过微信直接使用该功能,付款方式为微信支付。

 

长期以来,中国的互联网巨头,一直在电商购物、音乐分享、短视频分享等多个内容分享场景中,将彼此的服务排除在各自的平台之外,在其生态系统中创建所谓的“围墙”。

 

政策指导和用户需求的双重驱动下,互联网企业间屏蔽网址链接问题或将成为历史,这对消费者而言,是一件好事。

 

当然,长远的商业前景,及社会后果,则有待市场进一步演化,才能清晰呈现出来。

 

在这个过程中,只有兼顾公共逻辑与商业逻辑,才能实现可持续的发展。只有在监管政策的要求与大前提下,市场主体间,通过协调、谈判、尝试,进而制订行业与技术规范,互联互通,才能在数据安全、消费者体验、促进竞争等目标中,找到一条最合适的发展道路。


▲11月18日9时许,国家反垄断局在北京三里河东路8号正式挂牌。图/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反垄断是为了促发展

 

反垄断法最初的思想渊源是为了保护竞争,保护创新。这也是支持反垄断的最常见的观点。

 

实际上,随着反垄断的发展,出现了更宽松的一派。

 

美国保守派法学泰斗罗伯特·伯克(Robert Bork)和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等人认为,反垄断不是为了保护竞争,竞争不是终极目标,终极目标应以消费者利益为准,而有时候,垄断会提升消费者利益,而消费者利益又有短期与长期之分。此外,还涉及产权、经营权等等,非常复杂。


▲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图/IC  photo


所以,监管部门的政策,会是动态的、有机的、不断优化的,只有这样,才能在保护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在长远与短期之间,做精细的、专业的、精准的权衡。

 

但必须要明确的是,对伤害市场公平竞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垄断,必须坚决果断亮剑铲除!

 

揆诸世界格局,当下全球的互联网经济,以中美两国为首,互有高低。中国已经不再是跟随者,而是一个领先者。

 

所以,包括互联互通在内的一系列对生态、合作、竞争的监管政策,实际上已经处于人类互联网商业史上的全新探索阶段。某种程度上,这意味着作为领先者,中国已经开始探索互联网最前沿的商业规则。

 

过去20多年,互联网行业飞速发展,已经走到了经济的中心地位,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之一。与此同时,平台经济经垄断初见端倪。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活力之源。只有竞争才能激发企业活力,才能让各类市场主体在竞争中焕发生机。

 

所以,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

 

从已有的监管来看,反垄断不以处罚为目的,并不是为了所谓的“打击资本”,而是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充分发挥指引性作用,引导市场主体合规经营,保护和促进互联网行业的发展。


对此,社会理当有坚硬共识。


特约撰稿人 | 刘远举(专栏作家)

编辑 | 丁慧

实习生 | 韦柳伊

校对 |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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