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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启动试点,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可跨省直接结算
新京报 记者 吴为 编辑 樊一婧
2021-12-09 10:12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12月9日,记者自北京市医保局获悉,近日,北京市试点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已正式上线运行,首单异地参保人员来京就医的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直接结算成功。


该名来自青海省的参保人员,因患有乳腺癌,经青海省完成备案手续后,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门诊就医发生医疗费用179.63元,直接结算后医保基金支付129.63元,个人现金支付50元,减轻了参保人员的资金垫付压力。


北京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部署,进一步解决人民群众跨省异地就医结算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在加快推进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基础上,国家医保局决定在全国开展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据悉,本次试点门诊慢特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五个病种。试点人群范围是已在参保地完成试点病种待遇资格认定,并按参保地规定办理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参保人员。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继续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11月29日,北京市申请作为第一批开通地区正式接入国家平台。北京市首批将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和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纳入试点,为异地参保人员来京就医提供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服务。其中,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已开通的病种为高血压、糖尿病、肾透析和心脏移植抗排异治疗;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已开通的病种为高血压、糖尿病和恶性肿瘤门诊治疗。


需要提醒的是,全国各统筹地区门诊慢特病范围存在差异,参保人员所患疾病是否属于门诊慢特病需依据参保地医保规定确定。北京参保人员高血压、糖尿病治疗费用已纳入普通门诊报销范围,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时,无需申请高血压、糖尿病的病种备案,相关治疗费用可继续按原规定报销。正在进行恶性肿瘤门诊治疗、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的北京参保人员,如有跨省直接结算需求,需办理异地就医特殊病种备案。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备案信息,建议既往备案过异地就医特殊病种的北京参保人员,重新办理异地就医特殊病种备案手续,以确保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在异地顺利直接结算。

新京报记者 吴为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陈荻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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