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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财险、信泰人寿暂停互联网保险业务,原因何在?
新京报 记者 潘亦纯 编辑 宋钰婷
2021-12-06 18:34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潘亦纯 实习生 邵宇晗)12月6日中午,富邦财险公告称,公司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已经承保的客户保障权益不受影响。更早前的12月2日,信泰保险也在官网发布《关于暂时停止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通知》,称决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暂时停止互联网保险业务,之前购买的公司保险合同不受任何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保险责任,并持续提供保险保障和服务至保险期间届满。


为何多家险企近期暂停互联网保险业务?或与今年10月22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机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按规定,保险公司(不包括互联网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应具备以下条件: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75%;连续四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B类及以上;连续四个季度责任准备金覆盖率高于100%;保险公司公司治理评估为C级(合格)及以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通知》同时规定,保险公司申请审批或者使用新备案的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人寿保险(除定期寿险)和保险期间十年以上的普通型年金保险产品,须符合如下条件: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超过150%,核心偿付能力不低于100%;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溢额超过30亿元;连续四个季度(或两年内六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在A类以上;上年度未因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保险公司公司治理评估为B级(良好)及以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记者通过公开信息发现,上述暂停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险企某些条件并不达标,如富邦财险2021年三季度偿付能力报告显示,其当季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仅为112.76%,显然并未满足“连续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20%”的要求。


按规定,《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已经开展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存量互联网人身险业务整改,不符合《通知》有关条件的主体和产品2022年1月1日起不得通过互联网渠道经营。


近年来,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增速较快,中保协数据显示,2020年,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累计实现规模保费2110.8亿元,同比增长13.6%。从规模保费增速情况来看,民生保险和信泰人寿增幅最大,因此,《通知》施行将对不符合规定的险企带来较大影响。

 

银河证券研报观点认为,互联网人身险新规明确险企展业门槛、产品经营范围、产品名称设定、附加费用 率管理,强化业务监管,规范竞争秩序,理财型产品不能线上销售,达不到经营门槛的中小险 企线上销售人身险产品受制约,大型险企则相对受益。


中金公司则认为,《通知》或改变互联网人身险领域竞争格局,中小公司优势不再。此前许多中小公司借助互联网经纪平台可将产品在其没有线下机构的区域销售,且终身寿险等储蓄险是部分公司网销保费的重要贡献来源,本次《通知》正式实施后大多数中小公司将不再具备网销储蓄险资格,我们预计中小人身险公司的互联网业务将受到负面影响,大型公司在互联网人身险市场的保费份额将有所上升。


“本次《通知》短期内或带来阵痛,长期将有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我们认为本次《通知》将有助于规范此前互联网人身险领域的销售乱象,推动部分违规经营主体业务退出,短期内或将对互联网人身险保费收入带来负面影响,长期将有助于行业健康发展。”中金公司分析称。


北京联合大学管理学院金融系教师杨泽云对贝壳财经记者表示,近期的确有几家公司暂停了互联网保险业务,主要是受《通知》影响。按规定,互联网人身保险产品主要是意外险、健康险、定期寿险以及保险期限10年以上的普通寿险和年金保险。其中,前三项对于公司要求较低,不符合条件的险企要想开展互联网人身险业务,就需要按要求进行整改,达到条件便可开展。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潘亦纯 实习生 邵宇晗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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