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延长产假,如何让企业乐于配合保障女员工权益 | 快评
2021-11-26 1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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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产假及配套措施,不只是一种简单的假期安排,更彰显了一种现代的育儿理念,以及必要的性别权益均衡。
落实“三孩”生育政策以来,各地相继出台生育、养育、教育等配套政策措施,鼓励生育。11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60天的延长生育假,男方享受陪产假15日。
也就是在这两天,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同样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其中明确,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女方一孩延长产假60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90天;26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资料图。图/IC photo
值得一提的是,超出国家法定产假期98天的,其实属于各地提供的奖励假。在此期间,女职工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多地延长产假的前提是“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同时要求“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编辑 | 李潇潇
实习生 | 黎志栋
校对 |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