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图。图/IC photo
据媒体报道,“双十一”期间,一些App的开屏广告又玩出了“新花样”:上线了“摇一摇”功能。这个功能在用户走路、坐车或身体有摆动时,就容易触发,从而使用户手机被迫跳转到广告页面。
此前,针对App开屏广告“弹窗信息标识近于无形、关闭按钮小如蝼蚁、页面伪装瞒天过海、诱导点击暗度陈仓”等问题,工信部于今年7月启动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将App开屏弹窗广告纳入重点整治内容。强力整治下,App开屏广告现象开始好转。
然而,痼疾难除,一些App换个马甲又要起风头。所谓“摇一摇”即现广告,实则是变相强推广告,使消费者处于被迫接受的境地。
需要明确的是,整治App开屏广告乱象,不只是从法律层面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是从社会治理层面,消除安全隐患的必要举措。
这类功能,看似前置了广告弹出条件——“摇一摇”,需要消费者的“主动”参与。实际上,手机作为移动通讯设备,消费者随身携带,随时都可以无意间造成“摇一摇”的结果。比如用户在走路、坐车或身体有摆动时,就容易触发这一功能,从而使用户手机被迫跳转到广告页面。
换言之,消费者需要在极其小心的情况下,才能避免触发广告。这与之前开屏广告存在的“关不掉”“乱跳转”等问题,虽表现形式不同,实质都是在违背消费者意愿情况下,强行推送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这类广告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危害不容小觑。
还要看到,这种“摇一摇”的广告推送方式,还可能进一步诱发App及相关平台以隐晦手段获取消费者网页浏览等信息,实现广告精准投放。在《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然实施的当下,这种利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牟利的冲动和苗头尤不可长。
对此,在前期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相关职能部门还需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将监管端口前移,注意加强对App广告规范投放的监测,尤其对变相违规投放广告、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规范整治。同时要从重处罚,防止小问题滋生大矛盾。
消费者自身也要主动维护好个人权益,遇到类似问题及时投诉举报,让监管部门及时介入。这其实也是为我们自身免受不良广告的骚扰和“轰炸”,安享便捷安全上网环境应该做出的努力。
总之,App广告治理并非一日之功,其“摇一摇”即现广告的“新玩法”也要及时予以规范,不能让这种广告乱象,换个马甲就可以重来。
新京报评论员 | 迟道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