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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大V”查酒驾殉职,违法又抗法者需严惩 | 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 编辑 迟道华
2021-10-05 22:15
一个社会的良好秩序不会凭空而来,而是需要严明的制度、法律,需要认真执法、履职的一个个“李涌”。

▲10月4日,青岛公安通报,民警李涌在国庆安保执勤时不幸牺牲。视频/新京报我们视频


据报道,10月3日凌晨,青岛市交警支队同三高速公路交警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李涌在辖区高速公路巡查时,对涉嫌酒驾的驾驶人依法进行盘查,处置过程中致李涌坠落高速公路立交桥下,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犯罪嫌疑人已被缉捕归案。

 

事发后,很多网友自发到“交警李涌”微博账号下留言,表达痛惜之情,希望他一路走好。而对于李涌的牺牲,公安部也表示沉痛悼念与深切缅怀。

 

翻检李涌的账号,可以勾勒出这个交警大V的公众“画像”:这是一个好心的基层民警,曾在暴雨中站在深水处疏导车辆,曾在雪后帮人推车,也曾为无助的司机更换轮胎。至于对驾驶人的日常提醒,就更多了。10月2日上午11时许,他发布的最后一条微博,内容就是介绍国庆假期路况,提醒驾驶人集中精力驾驶车辆,延长并保持安全距离……

 

▲10月2日上午11时许,李涌发布了最后一条微博,介绍国庆假期路况。图/交警李涌微博截图


这样一个好警察、好人,热爱工作、热爱生活、热爱群众,居然遭遇不测,实在令人痛心。他的不幸罹难,令人愤怒,那名涉嫌酒驾的犯罪嫌疑人,一错再错,先涉违法,又铤而走险抗法,非严惩不能平复民愤。


今年是醉驾入刑的第10年,客观而言,10年来,在法律的威慑之下,经过各地交警持续不懈的治理,酒驾、醉驾的现象越来越少,但仍有一些驾驶员心存侥幸,试图逃脱法律的制裁。饮酒驾车本身已经涉嫌违法,而担心被查处后影响自己的生活,竟然以身犯险,抗拒交警执法,更是错上加错、罪加一等,我国刑法对此也有相关规定。

 

今年9月,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网上公布一起嫌疑人涉酒驾后冲撞交警,导致交警受伤的案件。最终法院判决如下:被告人彭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一个个案例昭示人们,对于那些铤而走险的酒驾者而言,他们面对的唯有严惩。

 

一个年仅54岁的交警,在这个国庆节牺牲了。他的死,必将化作一个醒目的感叹号,提醒社会更加关注酒驾、更加注重守法。一个社会的良好秩序不会凭空而来,而是需要严明的制度、法律,也需要认真执法、履职的一个个“李涌”。而不管是心存侥幸的违法者,还是以身犯险的抗法者,最终都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

 

新京报特约评论员丨斯远(媒体人)

编辑丨迟道华

校对丨卢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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