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将调整 建立差别化收费机制
2021-09-01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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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1年9月30日起,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调整到300元/吨。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婷婷 实习生 许琳迪)9月1日,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关于调整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北京市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将进行调整。北京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统筹考虑餐饮服务单位承受能力,自2021年9月30日起,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费调整到300元/吨。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22年9月30日起,机关、部队、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实行差别化收费。具体标准为:实际厨余垃圾运输量低于定额标准50%的(含50%),按2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在定额标准50%~100%之间的(含100%),按300元/吨计收。实际垃圾运输量超过定额标准的,定额内按300元/吨计收,超过部分按600元/吨计收。其他非居民厨余垃圾产生单位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实施。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要求,下一步将抓好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政策落实。强化计量收费政策宣传培训和业务指导,深入推进非居民单位排放登记,推动运输服务合同签订,完善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定额基础数据积累、分析,为各区核定非居民单位厨余垃圾定额打下基础。
新京报记者 吴婷婷 实习生 许琳迪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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