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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网站“评论区”不能沦为“广告区”| 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 编辑 徐秋颖
2021-08-03 16:46
评论区的变相广告,不仅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也不利于监管部门监管。

▲评论区里的推广广告。图片来源:社交网站截图


“你以为是用户交流心得,其实是商家种草。”如今多家社交平台的评论区都成了营销推广的“新阵地”,一些看似是评论的发言实则是广告。据工人日报报道,社交网站评论区的变相广告,目前仍处在监管盲区。

 

有流量的地方就有商机,就会有人想办法打广告。一些社交平台参与评论的网友多、流量大,评论区便逐渐沦为了商品推广的“重灾区”。

 

做这类产品推广的人,往往会伪装成普通用户,在评论区描述个人戏剧性的经历,或者做出情绪鲜明的点评,以吸引其他用户关注。这种变相广告,不仅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也不利于监管部门监管。

 

依据现行《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但是,在评论区的这些推广,没有明确标明广告,显然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属于违法广告。

 

众所周知,通过正规渠道发布广告成本高、审核严,在评论区发布广告则几乎谈不上成本。这导致变相广告在评论区肆意滋长,如不及时管理,危害也会越来越大。所以,不能让社交平台评论区的变相广告继续处于“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三不管”状态。

 

对此,一方面,平台要加强平台自净,尽好管理责任,利用自身的技术与管理优势积极作为,对这些变相广告进行清理整治。另一方面,主管部门也要加强监管与监督,对各类违法广告加大惩治力度。

 

与此同时,建议主管部门和平台加强合作,畅通用户的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用户积极参与到违法广告治理中来。最终,各方形成合力共同遏制评论区变相广告乱象。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自然包括社交平台评论区。因此,需要相关部门、平台能够重视评论区的管理,重拳治理评论区变相广告,保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这也是净化网络环境的应有之义。

 

作者|戴先任(职员)

编辑|徐秋颖

校对|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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