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蜜雪冰城声明称对歪曲、丑化公司形象行为保留追责权利
新京报 记者 王子扬 编辑 祝凤岚
2021-07-01 14:16

新京报讯(记者 王子扬)“你爱我,我爱你,蜜雪冰城甜蜜蜜”,这段“洗脑”歌曲最近在各大社交平台播放,网络上也出现了不少对蜜雪冰城品牌LOGO二度创作的行为。蜜雪冰城对此发布声明称,发现有部分社会公众、媒体将蜜雪冰城标识与他人知识产权内容相结合,该行为非蜜雪冰城行为。支持鼓励二度创作,但严厉打击恶意抹黑行为。

 


声明表示,近期,蜜雪冰城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与喜爱,与此同时,各大网络平台不断出现对蜜雪冰城品牌 LOGO和商标标识的再创作行为。蜜雪冰城作为蜜雪冰城系列商标专有权人,享有蜜雪冰城系列商标的专有权利。蜜雪冰城对以任何形式、方法,歪曲、丑化蜜雪冰城品牌形象或侵犯蜜雪冰城知识产权的行为,保留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呼吁“蜜粉儿”们能够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和“雪王”一起玩耍。

 

对于加盟店的宣传,蜜雪冰城表示,加盟门店开展品牌宣传、营销等商业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与其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项下关于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约定。对于未经蜜雪冰城审核、确认即对外发布、使用的宣传物料、广告等,加盟门店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违约责任。随后,蜜雪冰城还转发微博称,“雪王是大家的,支持鼓励二创呀,但是保护我方雪王!严厉打击恶意抹黑行为。”

 

新京报记者 王子扬

编辑 祝凤岚 校对 王心



来阅读我的更多文章吧
王子扬
新京报记者
记者主页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