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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5万元!一季度8家机构拒收现金被央行处罚
新京报 编辑 赵泽
2021-05-10 15:53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5月10日,据央行披露,2021年一季度,央行依法对8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万元人民币不等。被处罚的单位包括公共服务机构、停车场、游乐场、保险公司及房地产公司等。



央行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坚持宣传引导与严肃惩治相结合,持续推进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工作。对核实为拒收人民币现金的,将依法处罚并定期予以曝光,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


央行表示,社会公众遇到拒收现金行为,可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年第18号),依法维权。广大经营主体应强化法治观念、维护人民币法定地位,诚信经营、尊重公众支付选择权,提升服务、共同打造现金和谐流通环境。


新京报贝壳财经编辑 赵泽 校对 李世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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