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快讯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今日举行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新冠疫苗接种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记者:灭活疫苗有的是两剂间隔两周以上,有的两剂间隔三周以上,请问两剂疫苗间隔多久比较好?如果正好到了第二次接种的时候身体不舒服,或者实在无法接种怎么办?随着国内疫苗日趋平稳,人员流动逐渐加大,出差和外出务工越来越多,请问是否可以在异地接种第二针,如果异地的第二针疫苗生产的企业不同,是否可以?谢谢。
中国疾控中心免疫规划首席专家王华庆:你刚才说到了大家普遍关注的两个问题,一个是关于疫苗间隔的问题,另一个是疫苗可能存在着替换的问题。对于这两个问题,我们最近出台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在《指南》中关于间隔是这样规定的,首剂接种之后,接种第二剂间隔要求大于等于三周以上,尽量在接种第一剂次疫苗后8周内尽早完成第二剂接种。关于有些人员去异地,当地提供不了同一品种疫苗的问题,在《指南》中也有相关规定,主要是建议尽量使用同一个企业的品种完成两剂接种,假如说遇到了异地供应不上同品种的时候,可以采用同种类的其他生产单位疫苗产品进行替换,完成两剂次的接种。在我国《疫苗管理法》中第42条明确规定,要求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要制定免疫程序,这是对免疫规划疫苗来说的,对非免疫规划疫苗要制定使用指导原则。现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已经组织国家免疫规划咨询委员会制定出台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这个技术指南,考虑到了目前普遍关切的问题,是在循证的基础上完成。《疫苗管理法》第44条要求接种单位要遵守疫苗接种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的技术原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的出台,对我们关切问题给予了明确规定,接种单位都应当遵守。
涉及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技术指南》中的核心内容,和目前疫苗说明书的内容总体上是一致的。谢谢。
编辑 杨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