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截图。
“有偿删帖”犯罪形式又有了新版本。
据央视财经报道,深圳市光明区的初一学生小梦,原本性格开朗活泼,让人没想到的是,因为和同学之间的小矛盾,朋友圈开始疯传指认她是“渣女”的帖子。小梦身边的同学因此对她指指点点,避而远之。小梦为了尽快还自己清白,联系了发文章的自媒体管理员,要求其删帖。对方答应删帖,但是要求她支付2200元的删帖费。
有多人受害报警后,深圳警方介入调查,认为该公司恶意编造虚假信息,贬损青少年人格,实施“有偿删帖”谋取非法利益,一举抓获了6名犯罪嫌疑人。
太阳底下无新事,网络有偿删帖并不是新现象。一些网络大V或自媒体以曝光负面信息、发帖为要挟,向某些当事人勒索钱财、趁机敲诈的事件并不少见。一直以来,此类事件也是我国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
但是,这种左手发黑帖、右手要钱删帖,还专门将"黑手"伸向未成年人的自媒体还是首次被曝出。比起以往的案例,这种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新形式更为可恶,危害性更大。
在这事上,涉事自媒体以文化公司作为外包装,在运营过程中,通过发表投稿的方式,恶意编造、夸大、虚假信息,一旦当事人不堪舆论影响要求其删稿,就以流量受损为由,借机向当事人索取删贴费。
从结果看,涉事自媒体用心极为险恶,手段非常恶毒。将不堪入目的标题、全篇捏造的负面信息通过推送方式进行传播,这种帖子借由网络传播和人际传播形式造成的传播效果,对当事人来说称得上精准“伤害”。对受害者来说,既要面对网络舆论,又要面对身边人的质疑、嘲笑、排挤,很容易出现心理阴影,甚至是“社会性死亡”。
人言可畏。成年人尚且抵抗不住流言的侵蚀,更遑论心理和价值观尚未发育成熟、稳定的未成年人。报道就提到,一名性格开朗的女生因为这种攻击,发展到“去了学校就浑身发抖紧张”,因此而患上重度抑郁、有自杀倾向。
涉事自媒体作的恶,还远不止于此。他们利用学生之间的矛盾,将学生投稿作为素材进行恶意编排,挑起了学生群体中相互攻击的风气,借此坐收渔人之利,这对校园环境也是一种严重破坏。
▲央视新闻截图。
让人欣慰的是,警方敏锐地感知到了这一犯罪新形式,摸排调查后,将几名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
对于有偿删帖,“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相信等待这些犯罪嫌疑人的,将是法律公正的处罚。
如今,涉事公司已经被“连根拔起”,但社会各方对此也不能松懈。保护未成年人,兹事体大,需要从传播者、受众两个端口介入,线上线下联动,才能防范此类黑产再现,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
一方面,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提高其违法成本,相关平台也要对涉未成年人爆料内容强化审核,并建立顺畅的投诉机制和黑名单制度,让受害者通过投诉就能删除文章,阻止恶意黑帖进一步传播。
另一方面,学校和家庭也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引导。学校等方面在处理类似事件不能简单视为同学矛盾,而应认识到这是一种新型网络欺凌、软暴力,未成年人一旦有类似遭遇,就应该及时告知学校、家长甚至报警,而不能忍气吞声、花钱了事。
说到底,这种专门针对弱者的作恶,贬损了未成年人的人格,严重伤害了未成年人,就该露头就打,出现一例打击一例。
□和光(媒体人)
编辑:马小龙 校对: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