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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热问|北京租赁新规实施,租客有了哪些避坑术?
新京报 编辑 杨娟娟
2021-03-15 10:39

一直以来,租赁市场都是纠纷的高发地,长租公寓“爆雷”、“黑中介”卷款跑路、多收押金且延期不退、莫名背上“租金贷”……各种“坑”令人防不胜防。又到一年“3·15”,租房方面的纠纷再度引发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2日,北京市住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市委网信办、北京银保监局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本市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明确,限制租赁企业“资金池”,严禁“长收短付”,该政策于3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通知》的实施,让租房路上的人们多了哪些保障?租客究竟该如何避坑?


 

解答: 

 

在业内看来,上述租赁新政,明确了租赁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的“红黄线”,有效规范其经营行为,对于租客和房东来说都是一大利好。尤其是对以往最容易掉坑的交租金、退押金、签合同、租金贷等风险点,都进行了细化明确,可以说为租赁市场安上了“避雷针”。

 

押金存入托管账户,数额不超1个月租金

 

对于租客们最为关心的租金问题,《通知》规定,租赁企业向租客预收的租金数额,原则上不得超过3个月租金,收、付租金的周期应当匹配;租赁企业向租客收取的押金应当通过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简称“北京中介协会”)建立的专用账户托管,收取的押金数额不得超过1个月租金。此外,合同终止后,租赁企业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北京中介协会,将押金的本金和同期存款利息退还给租客(1个工作日内)。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黄卉指出,此前,在租赁市场中存在租赁企业长周期预收资金、违规收取押金、诱导使用“租金贷”等问题现象,严重影响了租客的租住权益,而采取法律诉讼手段费时费力,纠纷往往难以得到及时解决。此次在《通知》中,相关问题都得以明确并提出了具体措施。

 

对于租客来说,首先需重点注意租金、押金和合同的问题。具体来看,租客应避免一次性支付超过3个月的租金,押金不超过1个月,同时注意租金和押金分开支付,防止企业形成资金池并违规挪用,目前北京市已有首批8家租赁企业建立了押金监管账户,可重点选择;同时,租客在与房东、租赁企业签约时,应采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降低租房过程中因为合同签约不当而导致租赁纠纷的风险。

 

注重租金贷安全,谨慎选择租赁企业品牌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还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不得将租客申请的“租金贷”资金拨付给租赁企业。也就是说,租金贷将直接拨付给租客个人而非企业,避免企业直接获得租金贷资金。

 

对此,黄卉指出,此前,通过租金贷获取的租金直接拨付给企业,在企业资金链断裂后,会产生租金损失的风险。按现行规定,租金贷资金将直接拨付给个人,此种方式加强了对租客资金安全的保障。 

 

此外,黄卉提示称,在租房过程中,租客在选择租赁企业品牌时,应及时关注建委等主管部门发布的风险警示名单,避免选择有风险的租赁企业,目前北京已发布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较多的28家企业名单,须及时关注并谨慎选择。

 

还需注意的是,不论是租客还是房东,都需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在产生纠纷的情况下,均可向北京中介协会寻求帮助。此前,住房租赁纠纷一般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导致租客、房东纠纷的解决成本较高,之后,若租客、房东与租赁企业发生了纠纷,可以由北京中介协会来调解,纠纷解决的渠道更加多元化,成本也随之降低。

 

新京报编辑 杨娟娟 校对 刘军

图片来源/IC pho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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