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共有10项
2021-03-04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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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3月4日晚,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举行新闻发布会,大会发言人张业遂介绍,本次大会议程共有10项。
第一项,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第二项,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第三项,审查计划报告及草案。
第四项,审查预算报告及草案。
第五项,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的议案。
第六项,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的议案。
第七项,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
第八项,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第九项,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十项,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白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