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未成年人直播打赏后父母是否能要求返还?最高法回应
最高法官微
2021-03-02 14:34

新京报快讯 据最高法官微消息,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支付方式的广泛应用,未成年人直播打赏、虚拟充值消费等导致的纠纷屡见不鲜。尤其是未成年人使用成年亲属账号作出的打赏、购买等行为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引起社会热议。


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具有典型意义。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少年法庭办公室副主任郑学林在发布会上讲到,涉案的未成年人使用父母用于生意资金流转的银行卡,多次向某科技公司账户转账用于打赏直播平台主播,打赏金额高达近160万元。该案经过人民法院多次辩法析理的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庭外和解,该公司自愿返还近160万元打赏款项。


该案的典型意义在于,司法实践中涉及到的网络打赏、网络游戏的纠纷,多数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也就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这些人在网络进行游戏或者进行打赏时,有的几千、几万,这显然与其年龄和智力水平不相适应。在未得到法定代理人追认的情况下,其行为应当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对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和网络打赏纠纷提供了规则指引。意见明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该规定更多地考量了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同时引导网络公司进一步强化社会责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网络环境。


编辑 杨利

来源:最高法官微
相关专题

夜读:今天你可能错过的新闻都在这里!

相关推荐
17岁少年打赏主播豪掷45万,法院判决平台和家长共同担责
时事
毁约的黄金买卖:金手镯不发货“亏”万元,商家“劝退”
财经
​杨坤状告“四川芬达”,模仿明星的法律底线在哪?
时事
最高法民一庭蔡金芳:干预矫治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措施要用足用好
时事
新闻8点见丨“大衣哥”朱之文把网暴者告上法庭;商家给少女文身为啥被罚?
时事
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一看点
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第一看点
新京报小记者走进朝阳法院,和新疆小学生“云相聚”一起学法懂法
教育
同居财产分割、离婚时房产归属……民法典婚姻家庭司法解释出台
第一看点
关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第一看点
热门评论
君君酱kun
7天前
管好自己的钱包
verkhovtsev
7天前
支持监护人少给未成年人玩手机。
大山
7天前
退一半,家长也有责任,该学会负责。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