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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翼文化转型科技遇困境,涅槃重生
新京报 记者 朱玥怡 编辑 岳彩周
2021-01-19 14:46
1月19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上海英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近日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1)沪0109执656号。除此案件之外,英翼文化还于去年11月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民营资本万丰系“踩雷”英翼文化。


1月19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获悉,上海英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近日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2021)沪0109执656号。除此案件之外,英翼文化还于去年11月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执行依据文号为(2020)沪0106民初1277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支付134541.25元”,英翼文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成立于2007年的英翼文化据介绍是国内较早从事大型综艺节目制作的公司,此前已完成四轮累计5.7亿元的融资。英翼文化股东中不乏万丰系等知名资本方,其A轮融资方为新文化(300336.SZ),另一传媒类上市公司华闻集团(000793.SZ)亦参股了英翼文化。


贝壳财经记者获悉,万丰锦源于2017年增资英翼文化,后者曾承诺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进行IPO申报。后英翼文化未能如期申报,万丰锦源提起诉讼追讨股权回购款。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判令英翼文化原股东支付万丰锦源股权回购款2436.71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记者关注到,除万丰锦源外,英翼文化数家股东此前均已发起诉讼,要求英翼文化原股东支付股权回购款。


在此前一笔诉讼中,英翼文化曾表示将于2021年第一季度申报科创板上市,目前正在引入新的投资人。


万丰锦源踩雷英翼文化


万丰系于2017年投资英翼文化。


贝壳财经记者自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2020年6月作出的民事判决获悉,2017年4月,万丰锦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万丰锦源”)作为甲方、上海英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英翼文化”)作为乙方、余慧作为丙方签订《增资协议》,约定万丰锦源向英翼文化支付2000万元的增资款,认购英翼文化新增注册资本45.69万元。万丰锦源于当月完成向英翼文化汇款。


余慧作为英翼文化实际控制人,承诺英翼文化2017-2018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累积净利润不低于1.4亿元;余慧承诺英翼文化于2018年6月30日之前进行IPO申报,以获取中国证监会IPO材料受理函时间为准。如英翼文化未能完成上述承诺,万丰锦源有权要求余慧给予回购。


2017年11月1日,英翼文化工商登记信息变更,万丰锦源成为英翼文化持股1.7976%的股东。


后因英翼文化未能在约定时间内递交IPO申请材料,万丰锦源致函余慧要求其回购股权,并随后提起诉讼。2020年6月,法院裁定被告余慧支付原告万丰锦源股权回购款2436.71万元,并支付违约金。


余慧因不服上述判决,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审理过程中因余慧未缴纳上诉费,法院于2020年11月裁定按上诉人余慧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此次踩雷英翼文化的万丰锦源属于陈爱莲、吴良定夫妇的大型民企万丰系。陈爱莲为万丰锦源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持有万丰锦源57.57%股份。


上市公司减持


万丰锦源的投资标的英翼文化成立于2007年。据官网介绍,英翼文化致力于泛科技类品牌内容的原创IP出品及打造,与央视财经频道、北京卫视、江苏卫视、东方卫视、第一财经等主流传统电视媒体及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等新媒体展开深度合作。


据介绍,英翼文化已完成四轮融资,累计融资规模达5.7亿元人民币,已引入招商局、中信建投、同创伟业等知名投资机构作为公司股东。


在余慧与万丰锦源的股权纠纷中,英翼文化作为第三人提出其将于2021年第一季度申报科创板上市,目前正在引入新的投资人,新投资人将对老股东的股权予以收购。


英翼文化的股东中不乏上市公司。


新文化(300336.SZ)为英翼文化的A轮融资方。据公告披露,新文化于2014年12月以自有资金1000万元购买余慧持有的英翼文化14.2857%的股权,并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对英翼文化增资。股权转让和增资完成后,新文化持有英翼文化32%的股权,余慧持股68%。


新文化其时就投资英翼文化表示,英翼文化作为国内较早从事大型综艺节目制作的公司,节目全案策划能力、制作、宣传推广及衍生品开发能力都拥有丰富的经验和资源网络;英翼文化综艺节目储备丰富,且公司对项目具有优先投资权,此次对外投资项目的实施,能为公司拓展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入股一年余后,新文化分别在2016年和2017年出售了部分英翼文化股权。


2016年9月,新文化将持有的英翼文化15%股权以合计5550万元的价格出售予三家合伙企业,其中一家股东为余慧。转让完成后,新文化仍持有英翼文化17%股权。新文化表示,此次出售可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交易金额扣除成本投资收益初步计算约为3928万元。


2017年5月,新文化再度转让所持英翼文化股权,将持有的英翼文化109.6639万元注册资本以4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共青城宇翼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此次交易金额扣除成本后投资收益初步计算约为3874万元。股权转让后,新文化仍持有英翼文化104.6218万元注册资本。


上述两次出售后,新文化在英翼文化所持股权比例大幅下降。2018年年报显示,新文化仅持有英翼文化4.12%股权。自2019年年报开始,新文化将所持英翼文化股权列为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因不以交易为目的,所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另一传媒类上市公司华闻集团(000793.SZ)亦通过旗下公司参股了英翼文化。据华闻集团2016年公告,其控股子公司上海鸿立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投资英翼文化,出资1000万元。华闻集团2020年半年报显示,其持有英翼文化1.55%股权。


股东起诉


贝壳财经记者关注到,万丰锦源并非唯一一家因英翼文化未如期上市而提起诉讼的企业。


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获悉,英翼文化的股东重庆海通创新临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紫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饶市广丰区企鹅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盛曳(上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已先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余慧支付股权回购款。


其中,盛曳(上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1月14日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余慧履行此前已生效的民事调解书确定的支付股权回购款义务。


法院依法查封了余慧名下房产车辆,冻结其银行账户与在数家公司所持股权,后因被执行人余慧目前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盛曳上海亦无法提供可供执行的线索,法院裁定终结此次执行。


英翼文化持股2.1413%的股东重庆海通创新临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余慧支付股权回购款1318万元,法院于2020年11月裁定予以支持。


英翼文化持股1.6832%的股东上饶市广丰区企鹅产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亦在去年年初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余慧支付股权回购款2769.10万元。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朱玥怡 编辑 岳彩周 校对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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