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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无照驾驶!这城市打非办总结非法集资十种情形 你了解多少
新京报 记者 黄鑫宇 编辑 陈莉
2021-01-08 21:11
典型“无照驾驶”的非法集资具体表现,你了解多少?国家最新立法“已在路上”,你知道吗?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 黄鑫宇)岁末年初,各行各业陆续结算工资、发放年终奖。钱袋子鼓起来后,一些人会选择投资理财,让荷包更加丰厚,这也使得近段时期成为非法集资风险事件的高发期。


1月8日,江西省金融监管局官方公号转发了抚州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即“抚州打非办”)就此的风险预警提示。抚州打非办明确列出以私募入股、P2P以及假借实体项目或原始股等名义,进行聚集资金非法集资的10种具体情形。事实上,关于非法集资的案例与数据,频频见于近期各级金融监管方的披露中。

 

抚州打非办提示非法集资未经批准承诺高额回报4大特征10种情形


抚州打非办提示,非法集资的形式万变不离其宗,其基本特征主要有4个:一是未经国家有权机关批准;二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及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三是承诺高额回报;四是表面形式合法甚至很光鲜,实质是用以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

 

由本次风险预警提示出的、需要社会公众务必警惕的非法集资10种情形,具体如下:

 

1,以互联网金融、私募入股、虚拟数字货币、区块链、扶贫、慈善、互助、理财、投资咨询、财富管理、P2P、担保、金融信息服务等名义聚集资金,许诺高额回报,无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文书,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2,假借实体项目、交易所、合伙人或原始股进行非法集资的;

 

3,在发放的宣传单上印制相关领导同志照片、所谓的领导讲话、重要会议文件内容,用以证明所推销的投资、理财项目受国家支持的;

 

4,以投资境外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5,通过群发短信、电话等通讯方式推销“投资项目”“理财产品”,同时招揽社会公众参加在宾馆、饭店、写字楼举行“投资”推介会的;

 

6,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承诺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购买,然后携款潜逃的;

 

7,打着“创业、创新”的旗号,以“购物返本”“消费返利”“购车返现”“消费等于赚钱”“看广告赚外快”“你消费我还钱”为噱头,承诺高额甚至全额返还消费款、加盟费等,打时间差,以此吸引消费者、商家投入资金的;

 

8,明显超出公司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尤其是没有金融牌证和频繁变换公司名称、投资项目、经营地址的;

 

9,在街头、超市、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摆摊设点发放、推介“投资理财”广告,尤其以老年人为主要招揽对象的;

 

10,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为幌子,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私募互联网金融近年来非法集资滋生蔓延的重点领域 公安部门重点关注


其中,关于私募与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出现非法集资案例,不独江西抚州本次的风险提示,近期频频被各级金融监管方公开披露。

 

据深圳市金融监管局官网显示,该局党组成员、新兴金融行业党委专职书记赖群阳2020年12月3日在线回应市民“深圳下一步打造成为国际风投创投中心工作”的有关提问时,明确表示“私募投资乱象丛生,市场秩序亟待规范整顿”已经成为创投行业面临的主要问题。

 

P2P网贷小额分散的特点不同,他认为,问题私募基金的投资人投资金额大、投资期限长,风险相对更加集中,且呈抬头之势。

 

赖群阳介绍,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至2018年期间,我国私募基金领域的刑事案件增长了近4倍。截至2020年6月,全国性私募基金风险机构(包括违法违规、失联异常、风险隐患等机构在内,下同)共562家,涉及基金管理规模共1.46万亿元;地区性私募基金风险机构共771家,涉及基金管理规模5920万元。经初步监测摸排,已登记私募机构到期未兑付私募基金1422只,合计规模1139.3亿元,涉及600余家私募机构,投资者2.82万人;其中,私募股权类基金717只,规模660.6亿元,私募证券类基金390只,规模123.63亿元,成为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金融风险高发领域。

 

私募之外,互联网金融近年来也是非法集资滋生蔓延的重点领域。

 

就在当月月底,即2020年12月31日,中国银保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近期媒体关注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非法集资是典型的“无照驾驶”行为。近年来,各种打着金融科技、金融创新旗号的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案件不时冒头,欺骗性和隐蔽性更强,风险扩散速度更快、危害更大。

 

据其介绍,各地果断查处了“团贷网”“善林金融”“信和系”“温商贷”等重大网络非法集资案件。

 

1月7日来自公安部官网最新数据披露,为配合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犯罪专项行动。全年共立案侦办非法集资犯罪案件6800余起,涉案金额1100余亿元。


在专项行动中,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东方银谷”“冠群驰骋”“华夏信财”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涉及人数众多的重特大案件。各地公安机关突出重点专项打击,将处置P2P风险作为重要任务,对60余个P2P网贷平台立案侦查,依法查处“养老服务”领域案件80余起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将开展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对私募基金等突出领域风险进行重点关注。

 

“守住钱袋子、打击非法集资”,国家层面关于非法集资的立法工作,也于近期有了比较明确的动态信息。2020年12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草案)》等。会议强调,要用法治的办法加强重点领域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据悉,草案对非法集资的行政、刑事责任和资金清退、非法集资参与人应承担的后果等作了严格规定。草案还规定地方各级政府、金融机构等要加强对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黄鑫宇 编辑 陈莉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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