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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斌
新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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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5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院通报,王利明等33人涉黑案一审宣判,王利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罪获刑24年。自2002年以来,明泽地产法人代表王利明以其公司为掩护,在拆迁中持续采用断水断电,威胁恐吓等手段对被拆迁户滋扰,逐步初步形成了以王利明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报称,该涉黑组织从违法拆迁起家,多次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并逐步发展壮大,最后发展至违法开发销售“内蒙古大商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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