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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生刺死霸凌者获刑 贵州瓮安法院:组织开展工作
@贵州瓮安法院
2020-09-26 13:49

新京报快讯 据贵州瓮安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近日,有媒体报道,贵州瓮安一名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9月26日,瓮安法院回应称,将组织人员开展工作,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图片来自@贵州瓮安法院


【案件背景】


据新京报早前报道,2014年4月30日,同为贵州瓮安四中初三学生的李尚可和陈浩瀚持刀“互杀”,结果李尚可伤重死亡,陈浩瀚重伤二级。2014年8月29日,瓮安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浩瀚有期徒刑八年,陈浩瀚上诉。2015年1月22日,二审认为“事实清楚,不开庭审理,维持原判”。


编辑 马浩歌

来源:@贵州瓮安法院
热门评论
利华
7天前
等待最后的裁决
晨晨
7天前
未成年
心灵之约
7天前
看看以后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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