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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权拟发生变更,全通教育收深交所关注函
新京报 记者 苏季 编辑 刘洋
2020-09-10 19:47
9月10日,因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一事,全通教育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

新京报讯(记者 苏季)9月10日,因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一事,全通教育收到深交所的关注函。


9月8日,全通教育披露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炽昌及其一致行动人拟向中文旭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转让 6.89%的股权,并将其持有的 16.61%股权所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中文旭顺行使,权益变动完成后中文旭顺成为公司控股股东。


根据公告,中文旭顺普通合伙人为中文东旭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分别为中文传媒蓝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东旭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昌金开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全通教育在公告中表示,由于中文旭顺的普通合伙人中文东旭无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亦无实际控制人。深交所对此表示关注。


深交所指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陈炽昌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 4.07%的表决权比例,中文旭顺拥有23.5%的表决权比例(包括陈炽昌委托的16.61%)。《表决权委托协议》显示,表决权委托期限至少为 2 年,经转让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的,表决权委托可以提前到期。


深交所要求全通教育说明陈炽昌及其一致行动人仍保留 4.07%表决权的原因,以及陈炽昌是否就首次转让后的剩余股权与中文旭顺达成一致的转让安排,如是,全通教育需要说明是否通过相关协议予以明确并说明是否不可变更;如否,则需要说明委托表决权到期或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后你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另外,深交所要求披露中文旭顺各合伙人拥有的权益比例及控制关系,说明上述合伙人的出资额及资金来源,合伙人之间的关联关系或历史业务往来。并从中文旭顺各合伙人享有的投资决策等权利及承担的义务、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等多个维度对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进行论述及举证,进一步说明权益变动完成后是否存在管理层控制、多方共同控制等情况。


深交所还要求说明中文旭顺为本次股权转让设置较为复杂的控制架构的原因及背景,是否存在刻意规避认定实际控制人的意图等。


据了解,全通教育主要从事教育信息化及信息服务,以基础教育学段家校互动服务起步,业务逐步发展至涵盖基础教育、家庭教育及教师继续教育不同领域,并通过子公司以校企合作方式探索拓展学历职业教育领域。


新京报记者 苏季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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