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联媒购委秘书长王波:未满18周岁不应直播带货
2020-06-20 22:55
订阅
新京报讯(记者 王萍)在6月19日举办的首部全国性直播电商标准《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两项团体标准制定研讨会上,专家建议直播人员的年龄应以18周岁为界限,未成年人不得直播带货。
对于正在制定的《标准》,中国商联媒购委秘书长王波认为,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属于未成年人。在直播购物行为中,如果行为人是未成年人,一旦出现严重的商品质量问题,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侵害或引发法律问题,如何追究责任,这就需要界定从业人员的年龄。
新京报记者 王萍
编辑 秦胜南 校对 张彦君
来阅读我的更多文章吧
王萍
新京报记者
记者主页
展开全文
全文
0字
您已阅读
%
打开新京报APP 阅读更多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