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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解|连云港“药神案”二审,14人减刑1人无罪
新京报 编辑 田宇 2020-06-02 21:25

6月2日,江苏连云港因代购、销售印度仿制抗癌药而获刑“药神案”二审宣判,一审法院认定的销售假药罪被改为非法经营罪,何永高、林永祥等14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均有所减轻,另有1人被判无罪。这些药与《我不是药神》电影中所涉及的相关药品来源一致,系有药效而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仿制药”。“药神”之路究竟是怎样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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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LelouchKun
7天前
啊?
杜磊13584591208
7天前
在一一
醉卧人间0909
7天前
这个比较特殊,这个假药还是真药这个假药和真药的区别不是以药效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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