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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15年张志超申请国家赔偿788余万
新京报 编辑 王艺 2020-06-01 22:24

6月1日,曾经被控奸杀未成年少女15年的“洗冤者”张志超向山东临沂中院申请788.9余万元国家赔偿。2005年1月10日,某中学一男厕所内发现一具女性遗体,时年16岁的张志超被锁定为嫌犯,2006年获判无期徒刑。五年后,张志超说因遭到刑讯逼供作了有罪供述。2020年1月13日,“张志超案”再审宣判,改判无罪,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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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高夏
7天前
好荒唐,正义迟到得也太久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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