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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男子性侵朋友5岁女儿:被判6年 戴7年电子脚链
海外网
2020-04-14 12:50
据海外网援引韩国YTN新闻报道,韩国大田地方法院13日作出判决,当地一名男子性侵未成年少女的罪名成立,被判6年监禁,须佩戴7年电子脚链,并且10年之内,禁止从事与儿童和青少年相关的工作。


报道称,被告人A某现年35岁,2019年11月,他在一位女性朋友家中喝酒后,半夜性侵朋友年仅5岁的女儿,因此遭到起诉。


A某辩称事发时属于醉酒状态,神志不清,但法官以他能清晰陈述当时状况为由,判其性侵罪名成立。法官还表示,即便他是酒后冲动,但考虑到案件社会争议巨大,且难以衡量此事对受害人的冲击,所以被告人难逃严惩。


编辑 贾聪聪

来源:海外网
热门评论
月楚冰夷
7天前
才六年?!
用户6889219226360
7天前
带一辈子脚拷
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Y
7天前
鲍毓明应该判阉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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