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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违法犯罪活动99起 山东“劳模”母子涉黑案宣判
肥城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2019-12-26 14:54

图片来自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新京报快讯 据山东肥城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12月26日,由肥城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宸、赵文菊等3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在肥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图片来自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经肥城市人民法院审理后,首犯张宸、赵文菊分别被判处二十五年、二十年有期徒刑,均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35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分别被判处十九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不等数额的罚金,其中九名骨干成员均被并处剥夺政治权利三年。


【案情回顾】



母子均曾获劳动模范称号


据闪电新闻报道,2018年4月,时任新泰市青云街道青云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的张宸被授予“山东省劳动模范”称号,并作为获奖代表登上主席台接受了颁奖。

据 2017年《泰安日报》报道,张宸父母及其本人曾先后获得“劳模”称号,被称为“劳模之家”。其父张云秋2003年被山东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山东省劳动模范”;其母赵文菊2014年被新泰市人民政府表彰为“新泰市劳动模范”,被新泰市总工会授予“振兴新泰劳动奖章”,2015年又摘得“振兴泰安劳动奖章”;张宸曾在2012年被泰安市人民政府表彰为“泰安市劳动模范”,2016年被山东省总工会授予“富民兴鲁劳动奖章”,2017年又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因此,张宸案也被称为“隐藏深、势力大并戴有政治光环的大案要案”。



母子涉黑 组织违法犯罪活动共99起


经审查查明:2012年以来,以张宸、赵文菊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肆意妄为,横行乡里,把持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青云社区等基层政权;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制侮辱、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共99起,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致4人轻伤,18人轻微伤;借助组织影响力,排挤竞争对手、串通投标,以违法犯罪等不正当手段攫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的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


2019年10月8日,肥城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宸、赵文菊等37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提起公诉,并于11月19日至24日出庭支持公诉。


编辑 马浩歌

来源:肥城市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原标题:张宸、赵文菊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一审宣判
热门评论
159****8681
7天前
这么多罪行,以前就没有个蛛丝马迹?
初霁
7天前
太猖狂了,一定要严厉打击黑恶势力。
Mikey
7天前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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