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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回应设立教培中心:有法律依据 已取得良好效果
新京报 记者 许雯 倪伟 编辑 丁天
2019-12-09 11:16
新疆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有法律依据,依法依规配置教学力量,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新京报快讯(记者 许雯 倪伟)今日(12月9日),国新办就新疆稳定发展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乌鲁木齐市委书记徐海荣表示,新疆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有法律依据,依法依规配置教学力量,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徐海荣指出,设立教培中心依据的三部法律法规,分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徐海荣说,新疆依据上述法律法规,借鉴学校规章制度完善教培中心管理办法,依法依规配置教学力量、开设“三学一去”课程、建立教学体系、保障学员合法权益。整个培训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实现了三个最大限度:最大限度挽救了有恐怖主义、极端主义违法或犯罪行为的人员,最大限度消除了滋生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土壤和条件,最大限度保障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免受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侵害。


新京报记者 许雯 倪伟

编辑 丁天 校对 李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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