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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岚被判向眼癌去世女童母亲道歉并赔偿 回顾案件始末
新京报 编辑 衷晴 毕文荣 2019-12-02 19:23

12月2日下午,眼癌女童家属诉作家陈岚名誉侵权案一审宣判:陈岚在其实名认证的“作家陈岚”新浪微博中向原告杨美芹书面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律师费5000元。此前,陈岚称王凤雅家属疑似骗捐。当地政府部门调查后确认,王凤雅家人未挪用筹来的善款。事后陈岚曾发微博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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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吖吖
7天前
人死了,家属耽误治疗也是事实。命不值钱,捐钱也救不了命。唉……
自戕
7天前
人在做天在看 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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