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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将对在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1500万元补助
新京报 记者 陈维城 编辑 王宇
2019-09-26 10:52
除费用补助外,辽宁省将在税收、土地政策上给予优惠便利。


新京报讯 9月26日,新京报记者从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获悉,昨日,辽宁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上市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指出将加大力度给予企业上市发债费用补助,对在境内科创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总额1500万元补助。


《意见》还包括,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总额1000万元补助;对在境外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补助。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50万元补助;挂牌后实现股权融资的,按照融资额的1%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此外,对在境内借壳上市并将注册地迁入辽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0万元补助。通过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公司债、双创债、资产证券化等实现债券融资的,按照融资额的千分之二,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除费用补助外,辽宁省将在税收、土地政策上给予优惠便利。在降低企业股改上市成本方面,省政府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要落实好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政策;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对上市后备企业给予一定奖励;同时指出了简化办事程序、特事特办等相关情况。


《意见》还规定要加大融资支持力度,辽宁省金融监管局和辽宁各市要依法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对上市后备企业制定综合融资方案,开展灵活多样的组合融资,提供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并购贷款等服务。


官方数据显示,辽宁省全省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135家,其中境内76家,历年累计募集资金5396亿元。2019年,辽宁省新增七彩化学、亚世光电两家上市公司,在辽宁证监局、大连证监局辅导备案企业达21家。


新京报记者 程平 陈维城 

编辑 王宇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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