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汽车全资子公司获准与俄罗斯政府签特别投资合同
2019-08-06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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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记者 李文娣)8月7日,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城汽车”)发布公告,就媒体报道的“长城汽车与俄罗斯政府签署了针对全资子公司俄罗斯哈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投资合同”作出澄清。长城汽车在其澄清公告中称,截至公告日期,特别投资合同尚未签订。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长城汽车与俄罗斯政府签署了针对长城汽车全资子公司俄罗斯哈弗汽车制造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别投资合同,长城汽车承担了多达420亿卢布的投资义务,用于建设包括发动机、变速器、电子控制模块和车辆控制系统等在内的高质量工厂。”
对此,长城汽车表示,目前俄罗斯联邦政府已批准全资子公司俄罗斯哈弗汽车与俄罗斯联邦工业和贸易部及图拉州政府签署特别投资合同;如签署特别投资合同,长城汽车承诺将在俄罗斯生产基地整体投资424亿卢布(包括一期整车工厂部分投资、二期整车工厂投资、未来十年深度本地化投资),用于建设长城汽车全资拥有的具备核心零部件深度本地化的SUV车型汽车制造厂,包括发动机、变速器等。但截至本公告日期,特别投资合同尚未签订。
2014年5月19日,长城汽车发布公告,拟在俄罗斯图拉州乌兹洛瓦亚工业园区投资建设整车生产基地,产能规划为年产15万台,整体占地面积约为216万平方米。2019年6月,该生产基地一期工程已建成投产,预计年产能8万台,将主要生产H9与F7车型,截至2018年底,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4.92亿元。
新京报记者 李文娣
编辑 张冰 校对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