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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允许俄罗斯全境大豆进口
海关发布官微
2019-07-29 14:59

新京报快讯 据海关发布官微消息,29日,关于允许俄罗斯全境大豆进口的公告发布,以下为全文: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俄罗斯联邦兽医和植物检疫监督局关于〈俄罗斯玉米、水稻、大豆和油菜籽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补充条款》规定,允许俄罗斯全境大豆进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俄罗斯大豆是指在俄罗斯境内所有产区种植用于加工的大豆。


二、进口俄罗斯大豆不得带中国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见附件)。


三、进口俄罗斯大豆可采用水路、铁路、公路、航空等方式运输,装载的运输工具应符合检疫和防疫要求。


四、其它检验检疫要求按原质检总局2016年第8号公告执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编辑 刘佳妮 实习生 赵婉婷

来源:海关发布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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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门评论
185****0553
7天前
非转基因大豆。
而特工
7天前
又多了一条途径。
刘知也
7天前
干的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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