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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区三名干部晚间酒驾被开除公职
新京报 记者 沙雪良 编辑 樊一婧
2019-07-24 17:46
大兴区纪委监委今天通报了3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北京市纪检监察网今天发布消息,大兴区纪委监委通报了3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三位干部分别是: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科员焦志伟,大兴区魏善庄镇教委办公室主任、魏善庄镇成人学校校长赵洪彬,大兴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景观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玉岩。


根据通报,今年二三月间,焦志伟、赵洪彬、玉岩分别在晚间酒后驾车被民警查获,血液酒精含量均达到醉驾标准(80mg/100ml),分别达100.4mg/100ml、192.9mg/100ml、134.0mg/100ml。三人均被大兴区法院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焦志伟、玉岩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赵洪彬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今年6月,大兴区纪委监委决定,给予焦志伟开除公职处分,给予赵洪彬、玉岩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新京报记者 沙雪良

编辑 樊一婧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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