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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 北京困难失业人员可申领3000元补助
新京报 记者 吴为
2019-07-08 10:52
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可根据个人意愿持《生活困难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到户籍地的街道(乡镇)办事处办理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手续。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近日北京市人社局下发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失业人员发放一次性3000元的临时生活补助,8月1日起开始办理申领手续。政策实施有效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


通知要求,北京市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低收入家庭成员中,申领补助当月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可以申领一次性3000元的临时生活补助(以下简称临时生活补助)。临时生活补助由各区财政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可于2019年8月1日至8月31日,根据个人意愿持《生活困难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申请表》到户籍地的街道(乡镇)办事处办理临时生活补助申领手续。


街道(乡镇)办事处在接到生活困难失业人员的申请后,通过核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信息系统相关记载,对申领人员的条件进行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街道(乡镇)办事处当场告知申领人员原因;符合条件的,将拟享受临时生活补助的失业人员名单在本街道(乡镇)办事处公示栏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街道(乡镇)办事处将材料报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汇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审核汇总情况,向区财政局提出各街道(乡镇)资金需求,区财政局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意见,及时将资金拨付街道(乡镇)。


通知要求,各街道(乡镇)办事处应于7月上旬完成辖区内生活困难失业人员的摸底调查、资金测算,并于7月20日前将摸底调查结果上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街道(乡镇)办事处要采取信息系统比对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利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的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失业登记、低收入家庭成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等信息进行比对、审批。


新京报记者 吴为 见习编辑 周博华 校对 危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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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吃香菜的阿兰
7天前
好幸福啊,祖国真好!
小凡
7天前
感谢国家,感谢政府,感谢党。让我们这些贫困人员倍感温暖!
超越
7天前
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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