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应“少女疑遭强奸,嫌犯当司法所长”:已停职调查
2019-06-20 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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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里领导表明态度,对这个案件不袒护,不冤枉,依法处理”
新京报讯(记者 张彤)2012年8月25日,湖南邵东少女廖玲(化名)向警方报案,称自己被刚认识的彭某超强奸,邵东县公安局红土岭中心派出所以涉嫌强奸立案。
7年过去了,廖玲始终没得到关于这起案件的调查结果,而嫌疑人彭某超已当上了镇司法所负责人。当地政府公告栏显示,彭某超在邵东县火厂坪镇任司法所所长。
今日(6月20日),邵东县委宣传部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彭某超并非司法所所长,只是工作人员,已经被停职接受检查,将继续调查核实,依法处置彭某超涉嫌强奸案,“县里领导表明态度,对这个案件不袒护,不冤枉,依法处理”。
当地政府公告栏显示,彭某超为司法所所长。 受访者供图
彭某超则向新京报记者表示,一切以调查结果为准,他已被停职配合调查,“嗯嗯,停了”。
少女报警称被刚认识的男子强奸
廖玲(化名)的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2012年8月25日傍晚,廖玲在朋友周某的带领下去KTV唱歌,彭某超也在此行,这是廖玲第一次见到彭某超,随后一行人去邵东县明月酒店上网。彭某超在其他人外出买食物期间,返回酒店房间要求廖玲做他女朋友被拒,随即对廖玲实施了强奸。
家属向新京报记者提供的廖玲自述中,廖玲称:“他就把房间门锁住,并在房间里追赶我,随后我躲进厕所并把门反锁,彭某超就把门踹开,然后……对我实施了强奸。后来朋友回来帮我报了案,警察……盘问彭某超,也询问我到凌晨四点。”
廖玲户口簿上登记的生日是1998年8月2日,但其本人和家属都强调,登记的是农历生日,案发时,她并未满14周岁。
7年后嫌疑人成镇司法所负责人
廖玲的哥哥称,2012年8月27日,邵东县红土岭中心派出所刑事立案,案发时彭某超是现役军人,2012年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