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尉氏强奸初中生案终局 罪犯赵志勇被执行死刑
2019-06-05 12:39

订阅

罪犯曾拍下体照片威胁受害人。
新京报讯(记者 王煜 李明 王瑞文)今日(6月5日)上午,一名开封市中院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确认,强奸25名女初中生,其中包括14名幼女的罪犯赵志勇,已于2019年6月4日被执行死刑。
赵志勇强奸案的一名受害人代理律师告诉新京报记者,他在开封市下辖的杞县法院门口看到了赵志勇被执行死刑的布告,内容与上述开封市中院工作人员所表述的一致。
赵志勇被执行死刑。 新京报“我们视频”出品
这条布告由开封市中院发布,布告显示,赵志勇,河南尉氏人,初中文化,原系河南省开封市天源面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十三届开封市总商会副会长、尉氏县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尉氏县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人大代表。
布告称,2015年6月至2017年1月,罪犯赵志勇与同案被告人李娜(女,已判刑)经共谋,由李娜到河南省尉氏县的初中寻找年龄小的女学生供赵志勇奸淫。李娜纠集多人,采取殴打、恐吓、拍下体照片威胁等手段,先后强迫朱某等在校初中女学生与赵志勇发生性关系,其计25人32起,其中幼女14人19起。
2018年10月23日,开封市中院对赵志勇案做出一审判决,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