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网络霸凌八年打赢官司 “温岭神女”与自己“和解
2019-04-28 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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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晶晶的生活照。 受访者供图
胜诉一年,“温岭神女”事件当事人王晶晶再次受到了媒体关注。
10年前,温岭的一所中学内,因两个同学打碎王晶晶杯子,一句“这个杯子要300万”把王晶晶带入了舆论漩涡,同学们调侃她为“神女”。2017年4月,王晶晶以诽谤罪,向温岭市法院起诉中学校友蒋自成(化名)。2018年4月,王晶晶胜诉,曾在网络上造谣诽谤她的蒋自成被判拘役三个月。
因为这场看似胜利的“战役”,一年后的今天,已经结婚生子的她依然在网络上遭到谩骂、攻击和质疑。她说,曾数次想过自杀,但最终选择了“与自己和解”。
她站出来发声,是对“网络暴民们”的一次反击,也想鼓励更多受校园、网络霸凌者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4月26日,一篇题为《受霸凌八年打赢诽谤官司:时间送给我“不好惹的脸”》的报道,将“温岭神女”事件当事人王晶晶再次推上了“热搜”。
被一句玩笑话拖入网络暴力
王晶晶是温岭市人,出生于1993年的春天,26岁的她一头干练的短发,面孔瘦削。
回想当年,16岁的她乌黑的中长发,面相温柔,性格腼腆。但比起过去,王晶晶更喜欢现在的自己,“有一张不好惹的脸”。长达8年的网络霸凌在王晶晶记忆里是阴影般的存在,她说,“你弱,身边的坏人就多。”
时间倒回至2009年,彼时的王晶晶在温岭一所颇有名气的中学就读。她成绩优异,是班上的前五名。然而,同学们课间的一句玩笑话,却把她卷入了一场长达八年的舆论风暴中。
“当时,我们班两个同学打闹时打碎了我的水杯,我同桌开玩笑说这个杯子要三百万,你们竟然打碎了。”王晶晶本觉得这只是同学之间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