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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即将受理上市申请,上交所公布发审系统办理指南
新京报 记者 王全浩 编辑 程波
2019-03-15 22:02
该指南主要为了规范保荐人通过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办理业务的行为。

新京报讯(记者 王全浩)3月15日晚间,上交所官网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制定了《保荐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办理业务指南》,该指南主要为了规范保荐人通过上交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办理业务的行为。

 

此前,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审核中心发出《关于组织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集中测试演练的通知》。通知指出,“3月18日起,审核系统将正式进入生产状态,所有通过审核系统提交的文件将被视为正式的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文件。” 

 

随着该指南的发布,这意味着,所有拟申请科创板上市的企业皆可于3月18日起通过该审核系统提交上市申请,所有通过审核系统提交的文件将被视为正式的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文件。

 

根据上交所此前发布的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实行电子化审核,申请、受理、问询、回复等事项通过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办理。

 

在发布的指南中明确,保荐人应提前向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申请相关数字证书(以下简称EKey)。保荐人须使用EKey登录系统办理发行上市申请业务。

 

指南明确,科创板发行上市审核实行电子化审核。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按照科创板相关规则的要求准备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以下简称申请文件)、办理相关事项,并遵守指南的规定,由保荐人通过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相关发行上市申请业务操作。具体包括提交申请文件、收阅问询函、提交问询回复及补充或修改后的申请文件、申请信息披露豁免、预先披露申请文件、咨询与预约沟通、申请中止或恢复审核、报送会后事项以及撤回发行上市申请等事项。

 

在上交所发审问询方面,该指南也做了明确的规定,包括,自发行上市申请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上交所审核机构通过系统向保荐人提出首轮审核问询。保荐人应及时通过系统查收本所出具的首轮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保荐人应及时协调相关证券服务机构,按问询问题要求逐项予以回复。

 

保荐人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对问询问题存在疑问的,可通过系统进行咨询沟通。保荐人应对咨询问题进行梳理汇总,一次性通过系统提交。确需当面沟通的,保荐人应提前汇总问题,通过系统提交预约沟通申请并上传具体问题内容。预约确认后,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相关人员应按照约定时间抵达本所指定地点,沟通人数一般不超过六人。


新京报记者 王全浩 编辑 程波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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