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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一医生不满“医闹”处罚 起诉警方一审被驳回 |沸点
新京报 记者 王煜 编辑 汤阳 杨梓铭
2018-07-18 14:35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湖南长沙医生江凤林自称在诊室内,受到患者家属殴打,因对警方处理结果不满,故提起行政诉讼。新京报记者今日(18日)从长沙市岳麓区法院确认,法院一审驳回江凤林全部诉讼请求。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7年4月23日,因言语纠纷,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老年科副主任医师江凤林在诊室内,受到患者家属刘白父子殴打。

  事发第二天,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出具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显示,江凤林存在皮肤挫伤,“符合钝器外力作用所致”,经鉴定为轻微伤。

  长沙岳麓警方一名工作人员向新京报记者介绍,事发后警方曾调取现场目击者和监控画面,冲突全程持续约2分钟,仅能辨认出双方存在拉扯和推搡等行为,并不能证明刘白对江凤林实施殴打。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2017年5月17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刘白在陪同家人就诊时,因对医生不满在接诊室大声喧哗,纠缠医生,致使诊室工作秩序无法正常进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对刘白处以罚款500元。

  因不服行政处罚,2017年7月4日,江凤林以“主要事实认定不清”,“对侵害人处罚过轻,有失公正”,向长沙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2017年8月18日,岳麓警方出具第二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将刘白的行为细化为“大声喧哗,纠缠、拉扯医生”,并明确“院方报警后”,刘白自行到岳麓公安分局银盆岭派出所接受调查处理。警方据此认为刘白“系主动投案”,“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将其罚款金额降低为200元。2018年1月18日,长沙市政府作出第二次行政复议,维持原复议结果。

  2018年2月26日,江凤林因不认可处罚情况,对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分局、长沙市政府提出行政诉讼。案件庭审中,警方对于刘白的处罚是否适当,成为焦点。

  警方称,处罚决定是在综合考虑刘白行为,以及主动投案情节后作出的。此外“扰乱单位秩序”本身就包括辱骂、围攻单位工作人员等行为。岳麓警方认为,刘白目的是希望通过扰乱就诊秩序得到医院领导重视,从而达到个人目的,其一系列动作“应当认为是扰乱单位秩序的一个整体行为”。

  江凤林则提出,按国家卫计委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对“殴打医务人员、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的,必须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不得拖延、降格处理”。据此,江凤林提出警方应重新处罚,并对刘白以严重扰乱医疗机构秩序,予以拘留。

  新京报记者从长沙市岳麓区法院获悉,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江凤林诉讼请求。江凤林则表示,对一审判决不服,将在15日内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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