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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转专科”早有先例 北大清华等高校怎么规定的?|政解
新京报 记者 沙璐 王俊 编辑 郭红梅 倪雪莹
2017-07-31 16:50

  新京报快讯(记者沙璐 王俊)本科不努力,毕业成专科?近日华中科技大学新规“普通本科生如不能按规定完成本科学习,可申请转入专科”备受关注,学校通过其官方微信回应称,这是一种学业救济制度,改变一刀切式的培养模式,尝试按照学生的学业基础差异、学习能力差异与个性需求差异,探索分流培养、分类成才的学籍管理机制。

  之所以试行本科转专科制度,华中科技大学表示,这一做法尊重学生成长过程的多样性,不因为学生成绩原因,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体现了人文关怀,给濒临退学的学生一条出路,有利于学生的发展,彰显、保护了学生的合法权益,改变了过去简单管理的状态,更多地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服务理念、服务意识。

  文件出台并不是没有依据,据其介绍,国内高校如北大、清华等,已有先例,教务处前期也完成了相关调研工作。在文件出台前,教务处负责人专门前往上级主管部门进行了工作汇报,得到了肯定和支持。

  此外,教育部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也更加注重维护学生的权益,鼓励学生实行自我管理。同时,也下放了部分权限,由学校结合自身办学特点和要求自行规定。

  2017年7月20日,华中科技大学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科管理办法(试行)》。对于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如因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而受到学籍警示处理,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可申请转入专科学习,达到专科毕业要求后,按专科毕业。

  文件中称,学校每学年秋季对普通本科生(新生除外)所获学分梳理一次。对未达到培养计划总学分3/4(二年级为2/3)者,给予黄牌警示;对未达到培养计划总学分的2/3(二年级为1/2)者,给予红牌警示。如何受到红牌警示或累计两次受到黄牌警示的学生,文件规定,应转入专科学习,否则给予退学处理。因有特殊困难不能完成本科学习者,也可以申请转入专科学习。

  记者注意到,除了华中科技大学,之前也有高校学生因学分不够而本科降为专科。据媒体2003年报道,海南大学23名学生由于试读不合格,难以达到本科培养目标要求的学分,由本科降为高职(专科)学习。当时的《海南大学本科教育学分制条例》规定,在校学生在一学年内不及格的课程累计达到16学分以上(含16学分)的,转为试读。

  2015年7月清华大学修订发布的《清华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也曾规定,学生因课程学习不合格导致一学期所取得学分低于12学分者,转入试读,暂保留学籍一年。试读期满,未达到解除试读学分要求者,转入专科学习或者退学;此外,因身体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者,可以申请转入专科学习。

  而2016-2017年北京大学学籍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规定,学满二年(含)以上,取得的必修课程学分数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必修总学分数70%以上,且取得总学分数达到70学分以上者,经本人提出书面申请,院(系)和学校主管领导审核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可按专科毕业离校,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解读】

  专家:建校际流通等制度可“根治”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华科大出台的这项新政,是给因学业达不到要求的学生一条“退路”。因为如果学生因为学业达不到要求被退学后,是不可能直接再读全日制大学的。他们要么就此放弃读国内全日制大学的打算,要么得重新参加高考。华中科大的做法,是给退学的学生一种选择。

  “但目前来讲,这种制度是很难继续运行下去”。熊丙奇提到,这只是学校内的探索,探索的空间也是非常小的。有多少学生会在被退学后选择专科,还有待观察。要想整体提高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应该在国家层面推进大学招生和培养制度改革。而如果能推进大学自主招生、建立起自由的校际转学、流通制度,那会从根本上消除社会存在的学历情结和学历歧视,不会再有“专升本”,也没有“本降专”的升降说法,这是学生求学过程中的自主选择,完全可以双向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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