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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案”7名被告人今日获刑 主犯陈文辉一审被判无期
新京报 记者 王梦遥 编辑 戴玉玺 王晓琳
2017-07-19 11:00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山东“徐玉玉案”7名电信诈骗犯罪嫌疑人今日获刑。今日上午,山东临沂中院就被告人陈文辉等人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公开宣判。主犯陈文辉一审因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无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6名被告人被判15年到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在6月27日该案的一审庭审中,山东临沂市检方指控,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余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电话,骗取他人钱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6万余元,通话次数共计2.3万余次,并造成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考学生徐玉玉死亡。

  徐玉玉是临沂市某中学高三毕业生,2016年8月,陈文辉等人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实施电信诈骗骗走徐玉玉9900元学费,徐玉玉在报警回家的路上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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