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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什么时候才能不吃狗肉 | 新京报快评
新京报 记者 新吾 魏显勇 王琳 王言虎 编辑 刘喆
2017-06-21 17:39

  

▲6月20日开始,有网友发布截图称,广西玉林在动车车身喷涂狗肉节宣传口号。

  6月21日是夏至,也是一年一度的玉林狗肉节。每年这个时间点,也都是爱狗人士与吃狗人士怼得飞起的时候。揆诸舆论场,今年不似往年热闹,但双方仍是暗自角力,憋足劲欲打赢这场“狗肉之战”。

  为阻止狗贩,一些动保人士甚至走向高速拦截运狗车。但正如有人所说的,人与人之间最大的差距,是价值观的差距,而价值观的鸿沟很难弭平。所以角力的双方往往就陷入了鸡同鸭讲的境地,谁也说服不了谁。

  在吃还是不吃的问题上,相关讨论已经太多,沸腾君深知继续纠结这个问题也很难走出话语泥潭,倒不如从历史进程的角度尽一点绵薄之力,探讨一个问题:中国人什么时候才能不吃狗肉?

  吃狗肉在中国是一种传统

  狗在中国或许是与生活联系最密切的一种动物。这从汉语世界与狗相关的成语、俗语数量就可见一斑。

  ▲2014年,玉林专门卖狗肉的垌口市场,一位玉林人举起纸牌,称“吃不吃狗肉各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图片来自新京报

  在评价一个人的品行时,既可用作褒义,“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也可用作贬义:狗仗人势,狗腿子,狗肉将军等;当形容物是人非、功成名就者的无情时,人们说“狡兔死走狗烹”;北洋三杰冯国璋被称为龙虎狗中的“狗”,是指他做事凌厉、忠诚可靠。

  “狗”进入中国人的语言系统,只是其与人类关系密切的一个表现。根据学者孙隆基的观点,中国文化中有一种独特的“身体化”倾向,而食用动物肉就是这种身体化倾向更直接的表达。

  中国人最早被发现有吃狗肉的行为,是在新石器时代。浙江余姚县河姆渡遗址,发现有狗的骨架;在河北省武安县的磁山遗址,也发现了狗的下颌骨,这是人类食用后留下的痕迹。

  到了文明时代的商周,狗肉是一种贵族才能享用的食品。《礼记·王制》有载:“诸侯无故不杀牛,大夫无故不杀羊,士无故不杀犬豕,庶人无故不食珍”。而狗与羊、牛、猪等动物名列六畜之中,属于“珍”的行列,所以,吃狗肉的权利被贵族垄断,穷人可遇不可求。历史学家从商周的青铜鼎中发现狗肉汤,也证明,那个时候贵族食用狗肉比较流行。

  春秋尤其是战国时期,朝廷礼崩乐坏,周天子有名无实,平民百姓在吃狗肉上也实现了平权。

  这一时期,吃狗肉的饮食行为开始在平民阶层中出现。食狗的流行,也催生新的职业“屠狗辈”,一些“屠狗辈”比如聂政、高渐离此后还登堂入室,走进了历史的进程。

  秦汉是中国人吃狗肉的鼎盛时期。张采亮《中国风俗史》中说汉代人“喜食犬,故屠狗之事,豪杰亦为之。”比如后来成为刘邦得力助手的樊哙,以前就是屠狗的。刘邦年轻时作为江苏沛县的刺头儿,酒兴来了也往往从狗肉店里拽下一条狗腿做菜肴,足见狗肉在秦汉时期的受欢迎程度。

  魏晋以后,游牧民族大规模南迁,他们较为爱惜猎狗,中原人的吃肉习惯也逐渐被改变。尤其到了宋朝以后,上流社会的士大夫以食狗为耻,以狗肉宴请宾客,被视为不合礼节。“狗肉不上正席”之说自宋始。

  这种观念一直影响到近代,吃狗肉者日益减少,但在一些地方仍有吃狗肉的风俗。很多近现代名人比如周恩来、茅盾、周作人等都有吃狗肉的爱好。周作人在《吃狗肉》中所说“我只可惜中国古代吃狗肉的习惯中断了”“假如有作坊里栈养肥壮的黄狗,我想那就不成问题,大家不妨买了来吃”。

  欧美从吃狗肉到不吃经历了漫长时间

  与中国相比,现在很多欧美国家的人都不吃狗肉。但从历史来看,欧美人也并非就一开始不吃狗肉,在某些人身上,甚至比中国还极端。

  古希腊时期,狗肉经常被用来祭祀,据说祭祀用的食物一般会被穷人吃掉。这表明,一开始,西方下层人中,也是吃狗肉的。

  欧洲贵族确实不吃狗肉,按照人类学家马文·哈里斯的说法,是因为“作为食肉动物的狗是一种无效的肉食资源。西方人有很丰富的其他动物食物来源,狗活着的时候能够给人提供很多远远超过狗肉和畜体价值的服务”。

  但贵族当然只是少数,狗肉在广大平民中还是比较常见的食品。况且,作为社会分工的一部分,狗既要帮着劳作,也要履行看门职能。

  直到18世纪中后期,工业革命的到来,狗才被从社会分工体系中解放出来。而随着中产的壮大,市民生活开始变得发达,拥有宠物尤其是狗,跟现在跑马拉松运动一样,成为中产的身份标志。狗的历史任务开始发生变化,摆脱了食品与生产工具的属性。

  但吃狗肉的行为在西方就消失了吗?并不是。雨果在他的小说中提到,1870年普法战争期间,巴黎被困,包括家养宠物猫狗以至于动物园中的动物都被当作食物,西方人饿极了还是会吃狗肉的。

  十九世纪后期的法国媒体还曾报道人们排队购买狗肉的案例,并称狗肉“美妙而柔”。法国直到现在都有狗肉铺子,今天在巴黎北部仍有人吃狗肉。

  当然,既然狗已经成为人的宠物,主人有了感情,自然舍不得杀了吃。而且,西方各国已经有完备的动物福利立法,杀狗、吃狗肉行为有明确的法律规制。

  ▲2014年,来自天津的杨晓云在护理她买回来的狗,她是这次玉林狗肉节买狗最多的动物保护人士,每天都奔波在狗市场和狗安置点之间。图片来自新京报

  比如在美国,纽约州明确禁止以肉用目的屠宰犬类,但在其它44各州并没有明文立法禁止食用狗肉;德国《肉类检疫法》规定禁止贩卖狗肉;奥地利《动物保护法》第六章第二款规定禁止以食用目的宰杀猫和狗。

  是故,西方国家对杀狗、吃狗肉行为,不论允不允许,都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摆在那里,每个人在决定吃不吃狗肉时,都要比照一下法律,自然心里就有数了。

  结语:“爱吃狗肉者由他吃去,不干别人的事”

  比照西方经验,什么时候对民众宠物的热爱开始成为一种文化时,什么时候法律明确对吃狗肉做出禁止规定时,那或许才是中国人不吃狗肉的时候。

  不过,西方有西方的文明,东方有东方的文明,在我们这里,吃狗肉的问题还涉及地方风俗,找出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案,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

  其实,对吃不吃狗肉,美食家梁实秋早就说得很明白,他说,“士各有志。爱吃狗肉者由他吃去,不干别人的事。”

  文/王言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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