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在6月5日司法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就非法学专业学生今后还能否通过自学的方式参加司法考试,司法部有关负责人回应称,目前正在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
2015年12月20日,中办国办印发意见明确提出,要求具有一定法律教育背景和法律工作实践经验的人员,才可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这一变化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今年年初的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上透露的消息也显示, 2017年是国家司法考试最后一年,要做好将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制定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正式开始于2002年,2016年的数据显示,国家司法考试报名人数达到58.8万余人,报名总数比2015年增长21%。
在这一大背景下,司法考试制度调整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目的何在?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职业律师叶竹盛分析,司法考试制度的调整,一方面旨在提高法治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也可以倒逼法学教育改革。
叶竹盛告诉新京报记者,司法考试领域有一句戏言“法学博士考不过法学硕士,法学硕士考不过法学学士,法学学士考不过非法学专业”,但法律职业并不意味着只要通过了考试就有资格,它涉及法律思维、法律职业伦理等各个方面,需要经过严格训练,而司法考试只是其中一关,“此前有非法学专业的学生通过自学2、3个月就通过了考试,这不能说是个人的成功,而是司法考试制度的失败,削弱了职业门槛。法官、检察官、律师从事的都是跟个人利益直接相关的工作,如果达不到相应的要求,会影响司法运行的效果。”
“此前我国的法律专业人数较少,先要填补空白,设定的门槛较低,但是经过司法考试制度多年的运行,已经拥有了一定的储备,这时候量要转化为质”,叶竹盛称,司法考试调整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考查内容也会从过去大量的选择题转变为案例分析,更强调实践性,考查个人的综合分析能力,这也有利于倒逼法学教育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