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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高辛口服溶液等3种短缺药品将试点定点生产
新京报 记者 李丹丹 编辑 戴玉玺 刘喆
2016-12-21 15:10

  新京报快讯(记者李丹丹)近年来,一些临床必用药物因价格低需求少,企业生产动力不足,一度出现短缺。今日,国家卫计委在官网称,经多方研究论证,将地高辛口服溶液等3个品种药品作为2016年定点生产试点品种。

  近年来,部分临床必需而用量小的药品因为利润低、市场需求少,企业没有生产积极性,药品供应时断时续,甚至出现断供。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都提出,对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可通过招标采取定点生产等方式确保供应。

  国家卫计委今日在其官网称,经多方研究论证,将地高辛口服溶液、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3个品种作为2016年定点生产试点品种。

  其中,地高辛口服溶液是儿童适用剂型,用于治疗急性和慢性心功能不全、室上性心动过速;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用于敏感菌株所致的感染;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是抗结核一线用药,这3个药品都属于临床需求量小、供应不稳定的药品。

  据悉,近日国家卫计委、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和食药监总局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2016年临床必需、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药品定点生产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公布了地高辛口服溶液、复方磺胺甲噁唑注射液和注射用对氨基水杨酸钠3个定点生产药品的中标生产企业、供货区域及统一采购价格,要求各地做好生产供应和采购使用工作。

  《通知》提出,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应当全部配备使用定点生产品种。定点生产企业按照所划分的区域,直接在省级集中采购平台上挂网销售相应品种。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定点生产品种,应当委托省级药品采购机构按照统一价格,从定点生产企业集中采购、集中支付货款;公立医院也应当按照统一价格从定点生产企业采购相应品种;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定点生产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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