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七台河矿难1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2016-12-15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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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黑龙江七台河市景有煤矿“11•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公布处理结果。今日(12月15日)下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发布消息称,因涉嫌非法采矿罪、重大事故责任罪,17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新京报此前报道,11月29日21时许,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景有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1名矿工遇难、1名矿工下落不明。事发煤矿系民营煤矿,隶属七台河市茄子河区管辖,矿井尚未经过市、区两级政府验收,属于违法违规生产。事发后,当地警方将矿主、矿长和相关负责人控制。12月9日,黑龙江省检察院公布事故处理进展,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茄子河区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4名责任人被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今日下午,国家安监总局官网发布消息称,因涉嫌非法采矿罪、重大事故责任罪,17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其中,景有煤矿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卢景有,矿长唐柯,生产矿长卢继法,技术矿长范宝友,机电矿长刘举勤,民爆器材管理员陈洪洋等6名煤矿企业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4名煤矿企业相关人员行政拘留,7名相关监管部门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