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警方发布“男子追砸运钞车被击毙”通报:开枪前双方未碰擦
2016-12-02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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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针对发生在广东东莞的“男子追砸运钞车被击毙”一事,今日(12月2日)下午,东莞警方发布通报表示,网传运钞车与死者黄某曾有碰擦一说不实,事发前为躲避黄某打砸,运钞车曾5次停车。目前该案侦查终结,将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新京报此前报道,10月27日中午12时许,东莞市长安镇乌沙环南路附近,一辆押款车执行押运任务时,遭江西籍男子黄某追砸,车内押运员多次劝阻无效后,开枪射击致黄某受伤倒地。后涉事押款车所属的东莞市骏安押运有限公司发布情况说明称,押运员多次警告无效,使用防暴枪(橡胶子弹)鸣枪示警,肇事男子中弹倒地,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11月4日,东莞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涉案押运人员梁某某已被刑拘。
今日下午,东莞市公安局通过其官方微信发布事件通报,否认运钞车与黄某曾有碰擦,称此前曾接受媒体采访的目击者莫某、朱某、高某、肖某,“均表示未亲眼看到运钞车与黄某发生过擦碰,只是听到别人议论和猜测。”此外,在押运员开枪前,为躲避黄某追砸,运钞车曾5次停车,最终停在距离第一次被打砸地点约460米的位置。但车右后视镜仍被黄某掰断,并丢弃至路边绿化带。事发前,黄某刚从其工作的餐馆辞职,并携带个人行李离开餐馆。
通报称,经中国刑警学院专家鉴定,涉案运钞车除砖石敲击凹擦痕迹外,车身四周灰尘分布均匀,未出现明显的灰尘擦划痕迹,在黄某第一次打砸运钞车前,双方行进路线没有交集,排除运钞车与黄某发生碰撞、摩擦的情况。
东莞警方表示,目前该案侦查终结,将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