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客户端

好新闻 无止境

立即打开
10月1日起普通化妆品免消费税 高档化妆品税率下调
新京报 记者 周红艳 编辑 李雪莹 李丰
2016-09-30 12:26

  新京报快讯(记者周红艳)9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公告通知:自2016年10月1日起,我国将取消对普通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同时将高档化妆品与进口环节化妆品税目的消费税税率由30%下调为15%。

  通知称,自10月1日开始,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将免征消费税,同时,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而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另外,参照高档化妆品的税费征收标准,财政部也同步将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30%下调为1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引导合理消费。分析人士认为,作为消费税征收范围调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化妆品消费税征收范围的调整落定,令市场对消费税改革的持续加深充满期待。

相关推荐
三中全会精神解读|万亿级消费税改革“如何改”?
时事
15国放大招简化签证办理,冲刺下半年入境“业绩”
新京号
李克强:部分日用品试点降关税 增设免税店
时事
普通化妆品免征消费税
财经
财政部: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
财经
大牌齐降价 雅诗兰黛降幅高达23%
财经
全国政协委员景柱:建议逐步下调企业所得税税率至20%
财经
海淘族速看,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单次将可交易5000元
财经
iPad进口税降至最低300元
财经
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税负水平不变 烟酒汽油等不用多交税
财经

新京报报料邮箱:67106710@bjnews.com.cn